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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強化7條措施著力穩房價 推7萬套低價自住房

2013-10-24 09:27 來源:金陵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針對房地産市場房價上漲預期較為強烈、調控工作面臨很大壓力的現狀,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23日表示,北京市“穩房價”的決心堅定不移,在既定政策的執行上將進行全面升級和強化,具體包括組建限購監督委員會等7條措施。

  一是加強限購政策社會監督,組建限購監督委員會,嚴厲打擊騙購行為。限購監督委員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業內專家和購房代表等參加,抽查限購資格審核情況。對弄虛作假違規騙購的購房人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準在京買房,對企業協助造假的,凍結全部在京項目的手續辦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二是嚴格資金監管,加強審查和稅收稽查。進一步強化預售資金監管,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利潤率過大的項目,將啟動全額監管,重點審查地價款來源和開發成本,並加強稅收徵管和稽查。

  三是強化價格引導,嚴查變相漲價項目。參照前期和周邊項目價格,引導開發商合理定價,對定價高漲幅大且不接受政府引導的項目,將暫緩上市。

  四是進一步嚴格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進一步強化購房人貸款資格審核,嚴格按規定調查家庭住房登記記錄和借款人徵信記錄,嚴禁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

  五是切實增加供應,有效滿足居民剛性自住需求。通過“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供應力度,滿足中端需求和夾心層家庭需求。今後年度這類住房用地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單列。

  六是加強市場監管,部門聯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閒置土地、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變相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採取禁止其參加土地競買、不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強化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等措施。

  七是加強市場資訊公開,提高市場資訊透明度,防止誤導誤讀。

  新華社

  北京自住商品房價低30%

  自住商品房

  {名詞解釋}

  昨日,北京市住建、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財政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

  意見明確,北京市今後將加快發展自住型商品住房,通過採取“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供地,建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銷售均價比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低30%左右。今年年底前將完成2萬套供應,明年預計完成5萬套。

  據介紹,今年年初,北京在年度房價控制目標中已提出“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

  此次出臺的意見重點要解決自住性、改善性購房需求。預計明年5萬套的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供應將佔全部新增供應的50%以上。

  意見規定,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可以採取集中建設或者配建等多種靈活方式,由房地産開發企業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出讓方式公開競得。

  今後,北京市國土、規劃部門在編制下一年度的土地供應計劃時,會明確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規模,並向社會公佈,地塊將優先安排在交通便捷、功能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完備的區域。

  同時,也鼓勵有關單位將自有用地用於開發建設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將在途項目轉化為自住型商品住房。

  意見規定,符合限購政策在北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其中兩類家庭可優先購買:一是北京市戶籍無房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單身人士購買的要年滿25周歲;二是已在輪候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購房家庭只能購買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如將該住房出售,以後不能再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

  為防止個別購房人利用轉讓自住型住房獲利,意見規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以後轉讓的,如果有增值,應當將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新華社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楊紅旭表示,北京發佈自住型商品住房文件,其準入門檻明顯低於經適房,且供應量巨大。必定衝擊明年北京房價,有望穩住房價。

  新政策將衝擊房價

  在土地出讓之前的限制條件中,就約定了入市的價格,開發商根據自己成本和合理利潤競爭土地價格。相比其他土地出讓方式,這種出讓方式,不僅可以限制出讓價格,也不可能出現高溢價土地。對商品房住宅銷售市場以及土地市場都有明顯的調整作用。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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