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調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 首次以總價規定優惠標準
昨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在官網發佈公告,從2013年9月1日起調整深圳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新標準改變了以前按每平方米均價核算的做法,調整為按照單套商品住房總價進行核算,並以十個行政區為劃分單位。相比過去兩年的價格標準,標準大幅上調。
新規實施:標準大幅上調
記者發現,新規中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總價標準最高的區域為福田和南山,為390萬以下(具體標準見右表)。
以舊標準最高的福田為例,福田標準為23200元/平方米以下,即使政策規定可享優惠的最大建築面積為144平方米,單套住房的總價也僅為334萬元,新標準390萬高了將近56萬,也就是説,將於9月1日執行的新規將享受優惠的普通住房標準大幅上調。
更多小戶型將享優惠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標准將于9月1日正式執行,這次標準的調整是政府的一項例行管理工作,是根據上年度住宅市場價格變化情況測算得出的,測算時新房和二手房的價格都要納入統計和測算。
此外,新標準採用總價而不是以往均價方式,是借鑒了上海等城市的做法,綜合考慮了區域、戶型等導致房價差異較大因素。新標準實施後,更多的小戶型或者中低價位的普通住房將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以福田區90平方米的住房為例,如果購房者的成交單價為3萬元,按照舊標準就會判定為非普通住房,要繳納3%契稅,按新標準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只用繳納1%的契稅。
市民:新規更合理
針對普通住房優惠新規,在羅湖一家汽車企業上班的陳先生表示,新規制定得更加合理,按照以前標準福田區為23200元/平方米以下,南山區為22000元/平方米以下,“這個價錢現在在兩個區二手房都難以找到,更不用説一手了,而總價定在390萬元則比較合理”。
但是,就標準大幅上調,有市民表示,標準一下子大幅上調也就意味著房價乘著火箭升天,讓普通購房者“傷不起”。
普通住房可享稅收優惠政策
什麼是普通住房?據了解,深圳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平方米以下或單套建築面積144(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通告公佈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價格標準(見上表)。
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享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徵收契稅。(記者肖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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