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濟山莊小區裏26層高樓上加建的“空中別墅”,在網民強力“圍觀”下剛剛被責令拆除,江蘇蘇州一棟居民樓又曝出“空中園林”,另外湖南衡陽一棟大樓樓頂被曝加建了25棟別墅。
“樓高高”、“樓加加”、“樓薄薄”、“樓貼貼”……城市違法建築“沒有最牛,只有更牛”。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大批奇形怪狀、暗藏巨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氾濫成災,違法建築已成為城市痼疾。
究竟是什麼原因助長了違法建築滋生蔓延、野蠻生長?為何執法部門長期監管仍未消減這一現象?《經濟參考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城中村”成為違法建築重災區
南寧市西鄉塘區的萬秀村、秀廂村、秀靈村一帶是南寧最大的“城中村”集中區,也是違法建築最多的區域之一。根據南寧市相關規定,民房最高只能建四五層,但“城中村”大部分房屋都超過了這個高度,有的達到七八層,十多層甚至二十層的房屋也不少見,一些違法建設正在施工中或剛剛封頂。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萬秀村看到,村民為最大限度利用土地建房,“創造”了許多“別具一格”的多邊形建築形式。村中有一棟“五角大樓”,據目測,這棟樓最窄的一面墻寬不足2米。記者扮租客進入室內發現,這棟樓的廚房是三角形,走廊為梯形。
還有村民利用三角形土地建設“三角樓”。有一棟“三角樓”佔地面積目測只有三四十平方米,卻建起了7層高的房屋。
《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城中村”裏不少建築都是緊貼在一起,部分建築的窗戶與旁邊樓房窗戶相對,中間間隔二三十釐米,根本無法開窗。
違法建築在土地使用上“見縫插針”,但土地利用還是相當有限,更多的建築通過“長高”以擴大使用面積,市民稱之為“樓加加”《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埌東六組、麻村等地看到,原本只有4層高的建築物,不少樓房在上面加建了三四層。由於加建的部分比原建築更寬,粉刷顏色也不一致,遠看就像一朵朵蘑菇。
在廣西柳州,牛車坪村、渡口村、基隆村,違法建築也十分普遍,經常可以看到新建或在建的房子。這些房屋大多在五層左右,部分已建好房屋的門口挂出了“出租”聯繫電話。
去年底,柳州市柳南區紅陽路冒出一棟高達9層樓的建築。經城管部門調查,去年6月,當事人拆除原有的3層建築,隨後在原址建設“九層樓”,總建築面積達804平方米。建房者還預留了電梯井,已購置電梯準備安裝。目前這棟樓已被強制拆除。
《經濟參考報》記者還發現,在不少住宅小區,也存在違建現象。南寧市楓林路“金龍理想1號”小區樓頂被40多戶業主違法加蓋一至兩層樓,有業主多方投訴反映未果。據了解,加蓋樓層始於2009年,當時只有個別人在建,後來不斷有人跟風加蓋。規劃部門曾對這些違建的樓層進行拆除。但被拆除後不久,仍有人繼續違建。
違法建築存巨大利益
“違法建築與‘中國式過馬路’一樣,在不少路段,特別是規劃的重點工程區域‘湊夠一撮人就開始建設違法建築’。”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左崖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如果不及早打擊,違法建築很快就會形成一片。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城中村”不少違法建築用於出租獲利,剛畢業的大學生、進城務工或做小生意的農民,是這些違法建築的主要租客。
在南寧市萬秀村,一間20多平方米的單間,月租可以達到450元,而在更靠近市中心的瑯東六組、麻村,月租則可達到600元。記者按照村裏的小廣告聯繫房東,房東提醒説“要租最好現在就定下來,到6月底大學生畢業季,這個價就租不到房子了。”
在廣西柳州一拆除違章建築現場,執法人員算了一筆賬:建一棟五層樓的普通磚混結構毛坯房,成本約六七萬元,如果每層2間,5層就有10間,每間每月租金350元,一年就有4.2萬元,不到兩年就可回本贏利。
違法建築明顯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去年4月29日,位於南寧市五一西路105號偉康市場內的一棟8層在建樓房突然發生倒塌,而該建築即為沒有任何建設手續的違法建築。無獨有偶,今年5月11日,位於南寧市銀海大道英華學校一棟在建大樓樓頂東側模板發生坍塌,南寧市建委調查發現,這一建築樓未經相關部門報批,屬違法建設。
執法人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於違法建設缺乏規劃、建築品質不高,或是侵佔了消防通道、綠化帶等公共空間,特別是很多城中村房屋密布、租客眾多,存在消防、交通、治安等隱患。尤其是消防通道被擠佔後,發生火災時消防車根本進不去,後果不堪設想。
註冊一級建造師楊世春指出,擅自加蓋會增加樓體荷載,減少樓房壽命,破壞樓體的防水保溫層。若私蓋房是鋼結構,遇到極端天氣,易被刮塌。若頂樓平臺上原本的避雷針遭破壞,受雷擊時將對全樓居民造成危險,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部分官員參與違法建設
“一些村幹部、村委會竟然參與違法建築,這成為打擊違法建設的難點。”有執法人員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一些村委會本應參與打擊違法建築,卻變成了違法建築的“保護傘”,對違法建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些村幹部甚至參與到違法建設中,成為“內鬼”。
近日,柳州警方破獲一起打著“合作開發”旗號在村集體土地上非法建房出售出租的案件。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治安大隊偵查員張志強介紹説,犯罪嫌疑人韋中集在柳南區紅橋路建了48套房子,並以10多萬到30多萬不等的價格出售了多套。警方調查發現,韋中集與柳南區新雲村委7組簽訂了一份“合作開發使用土地合同”,隨後開始建設房屋,並將多間房屋轉賣、租賃給他人,非法獲利。韋中集名下的“房開公司”向新雲村7組支付了33萬元的“合作資金”,這筆錢按人頭數分發給村民。
日前,柳州市柳北區長塘鎮香蘭村委在香蘭大道違法建設的門面被拆除,這些門面耗費上百萬元,共計51間、總面積約2000平方米。離奇的是,在得知違法建築將被拆除,村委卻以解決“辦公場所緊張”為由拒不停工,還挂出了“柳北區長塘鎮香蘭村計劃生育協會”等幾塊牌子,企圖阻止拆除。
今年3月20日,柳州市柳南區對該區渡口村一棟高達6層、違法建築面積達4200平方米大型違章建築進行拆除,這棟樓也是村委實施建設,投資達270多萬元。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治組織,村委會主任是村民選出來的,如果出現村委會主任、村民小組長參與違法建設的情況,政府部門對其約束的辦法還比較有限。”柳州市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彭平義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由於村委建設的違法建築涉及村民“分紅”,在拆除行動中,一不小心就會遭到村民圍攻,極易造成群體事件。“我們到‘城中村’對違法建築調查取證,有幾次就遭到村民圍堵,不得已只能請公安部門來救我們。”
其實“內鬼”還不止村委會,由於違法建築利益巨大,一些執法人員被腐蝕拉攏,為違法建設者提供便利,有些公職人員甚至直接參與違法建設。
柳州市日前查處了湘桂鐵路擴能改造中裏應外合,通過違法建築騙取高額補償款案件,9名“內鬼”和6名“外鬼”被採取強制措施。
在柳州打擊違建“風暴行動”中,由市紀委發出《關於開展共産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違法佔地違法建設問題專項清查工作的通告》,嚴打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違章建築的違紀違法行為,並請市民監督舉報。在此項行動震懾下,有288名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主動申報了參與違法建築的情況,並主動拆除。柳州市紀委監察局副局長蔣勇説,打擊違法建築,要“內鬼”“外鬼”一起打。
後期治理須多管齊下
違法建築是全國許多城市的頑疾。據了解,廣州市目前有違法建築面積接近1億平方米,數量龐大,清拆速度趕不上違建速度;今年以來,廣西柳州市採取“風暴行動”強力拆除違法建築,目前已拆除了120多萬平方米,但估計違法建築還有約200多萬平方米。
由於違法建築氾濫,缺乏有效監管,既帶來建築安全、消防安全隱患,又擾亂城市規劃、建設秩序,更損害社會公平、破壞城市形象。城市瘋狂“種房”的背後固然是利益驅動,但與此同時,查處違法建築執法週期長、違法成本低、城市違法建築存量大也是監管查處難的重要原因。
“從發現違法建築到進入強制拆除程式,最快也要4個月左右,這麼長時間一些違法建築早就封頂完工了。”左崖説。據了解,按照《行政強制法》規定,對違法建築實施強制拆除行動要等到當事人法定起訴期(3個月)屆滿後才能進行。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由於查處時間跨度太長,經常出現程式走到一半,違法建築卻已經建好了的尷尬局面。目前,柳州市創新執法程式,對發現的違法建築立即實施查封,取得了一定效果。
“按照刑事案件立案標準,違法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佔用農保地5畝或佔用集體土地10畝以上,才能對違法當事人進行逮捕。”彭平義説,違法建築是多數人一起建設,分攤下來很難達到立案標準,使得違建者有恃無恐。
根據《城鄉規劃法》及相關規定,對違法建設者罰款只是違法成本的5%至10%,而未對執行費用承擔問題進行明確,拆違費用只能由政府承擔,使得拆違成本高。違法建築被拆除後,除了損失點建房材料費外,沒有其他損失,對違建者利益觸動不大。
除此之外,部分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參與違法建設,用“分紅”捆綁村民利益,導致違法建築有恃無恐;目前新農村建設規劃較少而且慢,需要建房住的農民較多,城中村建房手續又難以辦理,造成農民無證建房行為增加。
一位地方幹部透露,有的地方為實施重點項目,“超常規”推進拆遷工作,對違法建築也給予補償,刺激了“種房産業”滋長。還有些官員拆違決心不夠大,總擔心影響穩定,因而對違法建築採取“懷柔”態度,想將“麻煩”留給繼任者,也是違法建築打擊難的重要原因。
在南寧裕賓路北端,一年時間內,有三棟民房樓先後加建了二層半到三層。期間不斷有微博網友連續發帖反映這一問題,卻一直無執法部門介入。直到3棟“樓加加”全部建成並引發社會強烈反響後,當地才出動1200人的執法隊伍強制拆除。原計劃歷時三天拆完,不料拆除難度太大,耗時一週才拆完。2011年,記者在對廣西貴港市聳立於鬧市區近三年的違法建築進行調查時,當地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給出的解釋竟是“未接到群眾舉報”。
基層幹部建議,應縮短查處拆除違法建築的法定時限、加大對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懲處力度、從法律上規定違法建設者應承擔強制拆除費用,從而提高查處違法建築的效率、增大違法建設的違法成本。
[責任編輯: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