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近年來浙江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最近在生態問題上,又對領導幹部實行終身追責。然而,臺州三門縣浦壩港鎮的海邊,國家級生態林白象山,卻已經被縣國土局拍賣作為商業性採石。
所幸的是,中標企業發現國家級生態林不能商業性採石後,要求退出項目,才使得這座佔地70多公頃的國家級生態公益林眼下尚未被破壞。然而這一行為卻讓企業承擔了違約責任,3600萬投標保證金被罰沒。
那麼,這處佔地70多公頃的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是怎麼被推上了商業採石項目的拍賣臺?最近記者來到三門對此事件展開了調查。 記者陳善君 文/攝
頗為蹊蹺的拍賣
佔地面積70多公頃
國家級公益林被拍賣做採石場
來到三門縣,沿著省道海健公路一路向東二三十公里,就來到了白象山生態林所在的浦壩港鎮鄭畔村,在村民老林的帶領下,我們來到了海岸邊,這裡地理位置上屬於臺灣海峽的西岸。
“你看對面像大象鼻子一樣長長的伸向大海的那座山,就是白象山!”老林指著不遠處説。
記者看到,白象山是一座延伸到海面上的半島,山上鬱鬱蔥蔥。“但是因為病蟲害和保護力度不夠,近年來這裡的樹木死的比較多,以前的生態更好!”老林説。
記者查詢資料得知,生態公益林是指生態區位極為重要,或生態狀況極為脆弱,對國土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林地。而生態公益林中的沿海防護林則是大陸的第一道防線,在防災抗災、護岸固沙、維護生態等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眼前的這座佔地70多公頃的白象山生態公益林地,實際已經在2014年1月,被三門縣國土資源局拍賣,而且是用於純商業性開採建築石料。
直到拍賣結束後
企業才知道拍來的林地不能開發
得到這塊“生態寶地”的企業負責人陳先生,至今仍十分無奈,“我們以前沒有做過採石場項目,以為政府掛牌出讓的,應該不會有問題,於是聯合商會合夥投資。誰知道這裡面的問題這麼大!”
陳先生説,這個項目是網上拍賣的,原來對該項目了解的也很少。在拍賣公告上,也沒有提到屬於國家級生態公益林問題,直到中標後,才知道原來在開標的前三天,網上挂出過一張“出讓須知”其中第三條説明:白象山目前仍是“國家三級公益林”,需要審批調整才能開發。
“我們問了律師,結果嚇了一跳: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是絕對禁止商業性採石的,這弄不好要觸犯刑法的!”陳先生拿出材料給記者看,蓋有縣國土局公章的“出讓須知”落款的時間可見這份須知在拍賣前三天,才挂到網上,其中一條確實寫著是“國家三級公益林”。
“當時得知這個消息自己嚇出了一身冷汗。”陳先生説,進一步諮詢法律專家後發現確實觸犯法律,於是就提出要求退出項目。但國土資源局認為其違約,沒收了他們3600萬元投標保證金,如今已一年多了。
更令人意外的是,最近陳先生從省林業廳查詢,竟然發現,白象山公益林級別並非“三級”,而是保護級別更高的“二級”。
相關部門這樣説
縣國土局:
雖然林地規劃沒有調整
但前期審批材料有林業局蓋章
在三門縣國土局辦公室裏,記者看到了由縣林業局蓋章證明的,白象山為“國家三級公益林”。並且在前期審批材料上,記者也看到,有縣林業局在審批意見一欄中有蓋章同意。
對此,縣國土局一名副局長告訴記者,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方面的法律法規,林業部門應該自己最清楚,國土部門在前期審批中一直徵詢林業部門意見,“林業部門總共在我們的審批材料中前前後後敲了六個公章!”這名負責人表示,“因為這個是三級生態公益林,所以可以規劃調整,是在拍賣後中標企業作為主體去林業部門進行審批。”
會不會出現拍賣後林地調整批不下來,到時候誰承擔責任?對此林業局相關負責人説:林業局蓋了那麼多同意的章,最後怎麼會不同意呢?
縣林業局:
公益林禁止商業性開發
曾發文要求縣政府暫緩拍賣
三門縣林業特産局有關負責人説,事實上早在2013年8月,三門縣林業局就專門為該項目,向三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作出書面報告要求暫緩拍賣該林地。
記者看到該文件中寫道:“白象山全部涉及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早在2008年的時候,該採石區就曾向省林業廳報批過規劃調整,但沒有同意。生態公益林林地禁止商業性開發利用,除非列入省級重點工程項目,所以建議白象山採石項目暫緩拍賣出讓。”
縣林業局林技總站負責公益林工作的張某説:“像這種採石項目是不可能審批下來的,是違法的,要負刑責坐牢的。省裏還要求我們擴大生態公益林建設,增擴和保護都來不及,怎麼可能還讓你採石?”
省林業廳:
該公益林並非“三級”
而是保護級別更高的“二級”
記者也來到浙江省林業廳對這起事件涉及的問題進行核實,林業廳辦公室人員告訴記者,三門縣國土局的程式和手續都是有問題的,就算是重點項目審批調整也是前置條件。隨後記者來到生態處檔案室對白象山的林地性質進行核實:白象山全部屬於“國家二級生態公益林”。也就是説三門縣國土局材料裏的白象山屬“三級公益林”資訊是錯誤的,而二級公益林保護級別更高。
“沿海防護林是保護級別很高的公益林,而三門作為沿海縣,其全縣公益林都是一、二級的,沒有三級的。”生態處工作人員説。
“國家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工作早在十年前就已經進行了,現在每年還要將相關數據報備到省林業廳,省裏還要報到國家林業局審查。”林業廳相關人員搖搖頭説,“沒想到基層政府對生態公益林是這麼在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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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在國家級公益林地開墾、採石、採沙、取土,嚴格控制勘查、開採礦藏和工程建設徵收、徵用、佔用國家級公益林地。除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外,不得徵收、徵用、佔用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地。
第三十一條國家級公益林經營者或者其他單位、個人違反本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國家級公益林破壞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