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5日審議通過《關於深化項目投資建設審批體制改革工作的配套規定》,推出了項目投資審批體制改革的全新版本。
今年6月初,東莞市長袁寶成提出要推動投資審批制度改革“見真章”,大刀闊斧壓減審批時限,探索推動重大項目審批由現行的逐項核準向承諾為主轉變、由前期嚴審向後期嚴管轉變,提高為企業投資服務的效率。時隔兩個月後,《關於深化項目投資建設審批體制改革工作的配套規定》這一統領東莞項目審批改革的文件正式成形。
據東莞市政府新聞辦介紹,這份《規定》以“寬的更寬、嚴的更嚴、協同推進”三大原則為指導建立政策框架,根據項目投資建設審批的流程,組織配套規定的起草設計,主要內容共有二十條,呈現出審批事項設立、立項設計、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審批管理、審批後續監管等六方面變化。
在審批管理方面,《規定》提出,東莞將創新審批制度管理方式,推動電子批文共用,加強網上辦事大廳投資審批模組與審批部門業務系統間的數據對接交換;加強對仲介機構的管理,健全行業自律性監督管理機制。
針對投改新政,袁寶成指出,要辯證地處理好“寬”與“嚴”的關係。所謂“寬的更寬”,就是要劃清行政權力的邊界,還權于市場,把能夠通過市場解決的事項真正交給市場;所謂“嚴的更嚴”,就是要管住管好涉及群眾財産安全的關鍵環節,既要提速又要提效,管得準才能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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