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資金至少3萬元/戶 直接發放給農戶
本報訊 (記者杜娟 通訊員穗府信)廣州市目前仍有26790戶唯一居住的泥磚房和低保低收入農戶唯一居住的危房。昨日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改造農村泥磚房和危房三年工作方案》,未來3年市區兩級政府將投入補助資金8.44億元。
經村-街(鎮)-區政府逐級統計,廣州市目前仍有26790戶唯一居住的泥磚房和低保低收入農戶唯一居住的危房。廣州市委市政府決定繼續由政府牽頭,用3年時間完成此部分房屋的改造工作,並給予資金等優惠政策。
此次改造將按照“三個一點”,即市出一點、區出一點、農戶出一點的辦法來籌措改造資金。市、區兩級財政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6萬元/戶、非低保低收入家庭3萬元/戶的標準,將補助資金直接發放給農戶。完成26790戶改造任務,市、區三年需投入補助資金8.44億元。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補助資金的時點將提前,核準資格後便將70%的補助資金撥付給農戶,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完工後撥付剩餘資金。
按照《方案》,將主要採用集中改造和零散改造兩種改造模式。其中,零散改造方面,農戶通過原址翻建徹底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也允許農戶使用補助資金購置政府或社會建設的安置房,但須將宅基地交由村集體依法依規處理。
亮點1:改造資格明確 人、戶、宅均須達標
“人”必須是廣州市農戶,危房住戶必須是低保低收入家庭;房屋必須是唯一居住的、“一戶一宅”的泥磚房或危房,危房必須經鑒定單位鑒定確認,“一戶一宅”應通過核查戶口簿、戶籍人員房地産登記情況、現場室內外照片加以甄別。同時,須進行公示。
亮點2:鼓勵村社出資為孤寡老人建房
五保戶、孤寡老人或其他弱勢群體在財政補助的情況下仍無力籌足資金自建的,鼓勵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出資扶助代建房屋,房屋産權歸村集體和農戶共同所有,免費或以低廉租金提供給五保戶、孤寡老人或相關弱勢群體居住。
對無能力建房、希望投靠親友的農戶,允許其使用財政補助資金與親友通過協議約定方式依法依規合建共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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