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警方查獲的假冒茅臺酒。 杭州上城公安 攝
中新網杭州12月25日電(見習記者 吳佳蔚 實習生 朱曉霞)12月25日,記者自浙江杭州上城區公安分局獲悉,浙江某物流公司非法購入1400余箱假茅臺酒,以質押或抵押物形式,向多家銀行、單位和個人申請貸款、借款(後均逾期未還)或衝抵債務,涉案金額高達2億余元。目前,尤某某等4名涉案犯罪嫌疑每人平均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3年5月初,杭州上城警方在偵查一起騙貸案到該市某銀行調查取證時,發現有浙江某物流公司衝抵該行債務的50箱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約折價1000萬元人民幣)存在假冒的嫌疑。
警方在聯繫貴州茅臺酒廠智慧財産權部得到確認的同時,即受理了案件。
經偵查發現,2010年,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以195箱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每箱折價28500元)作為質押,向杭州某銀行申貸人民幣3000萬元,並由杭州某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為這筆貸款提供擔保,因貸款逾期未還,擔保方代償了這筆貸款。該銀行遂將質押物債權平移給了擔保方。
在取得這批酒後,作為擔保方實際掌控人的徐某某,又將其中的50箱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提交給本市某銀行衝抵浙江某物流公司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
鋻於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人尤某某的上述行為已構成涉嫌嚴重經濟犯罪,而且案值巨大,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于2013年5月21日決定立案偵查。
經查實,2010年期間,貴州籍犯罪嫌疑人盧某某夫婦,在明知所售係假酒的情況下,為非法牟利,以9000-11000元/箱(每箱6瓶)的價格,將1400余箱假冒的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分多次出售給張某某,銷售額達1400余萬元。
張某某為非法牟利,又將來自盧某某夫婦的1400余箱假冒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以18000元/箱的價格,分多次加價出售給尤某某,銷售額達2500余萬元。
隨後,尤某某則以142800-200000元/箱的價格,將上述1400余箱假冒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以質押或抵押物形式,向該市多家銀行、單位和個人申請貸款、借款(後均逾期未還)或衝抵債務,涉案金額高達2億余元,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截至目前,警方已對涉案的4名嫌犯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查扣了357箱(少2瓶)假冒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並在河南鄭州查封涉案的保時捷凱宴車1輛,成功追繳6000余萬元涉案贓物。
案件仍在深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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