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備受關注的環境經濟政策之一,廣東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昨日在廣州正式啟動。這意味著未來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COD)等的排放權可以像商品一樣買進和賣出,以經濟手段倒逼企業進行環境治理工作。
昨日,江門市政府與廣東國華粵電臺山發電有限公司、新會雙水有限公司,湛江市政府與廣東京信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簽署了排污權交易協議。出讓標的物為SO2,交易價格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有償使用基準價1600元/噸/年執行,總的交易量(按2年計)為13023.4噸,總交易額為2083.7萬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省環保廳副廳長李暉表示,首批排污權交易,標誌著廣東“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邁出了重要一步,探索通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來發揮市場在環境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污染減排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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