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石碣鎮警方在該鎮劉屋新村查封了一家賭場,賭場所在物業的業主是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副局長馮沛森。事發當天,承租人將馮沛森綁架並勒索。
這起綁架案,使官員佔有大面積宅基地、長期經營謀利的行為浮出水面。而主管單位和部門對此卻是“不問不管不反對”。
跨身份跨戶籍購買宅基地怎樣取得合法權證?
據了解,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副局長馮沛森將價值2000萬元的私有物業出租給他人做生意,並聲稱“有些關係,可以提供方便”。不料,租客開業僅兩天便因涉嫌賭博被警方查封。承租者歸咎於馮沛森“關照不夠”,將他綁架並勒索700萬元,迫使馮寫下200萬元的欠條。
這宗綁架案,令“價值2000余萬元”的物業成為輿論關注的一大焦點。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涉事物業于1999年竣工,2004年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證,2007年2月取得房産證,建基(佔地)面積551.4㎡,住宅面積為3384.33㎡。房屋登記在馮沛森、徐紅雄夫妻名下。石碣鎮房産所副所長單景烘説,馮所佔土地性質為宅基地。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的材料顯示,馮沛森籍貫是東莞沙田鎮人,2004年進入公務員系統。其妻子徐紅雄籍貫廣州花都人,夫婦倆的戶籍所在地是東莞市城區。
按法律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專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不能買賣,不能繼承,城鎮居民包括國家公務員不得取得農村宅基地。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和《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産證。”
在國家三令五申明確禁止之後,誰為馮沛森夫婦在石碣鎮劉屋新村的宅基地及其房屋頒發了合法産權證?
單景烘説:“我們發房産證,主要看他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證,至於獲取手段是否合法,我們不會去管。”
根據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積按如下標準執行: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區120平方米以下;山區150平方米以下。
馮沛森這處551.4平方米的超大型宅基地是怎樣獲得“破格”批准的呢?石碣鎮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答以“時間太久,搞不清楚”。
眼下,這處違法違規的宅基地物業,不僅獲得了全部合法權證,而且被馮沛森以每月3.5萬元的租金整體出租營利。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劉昆向記者辯稱:“自有物業只要手續合法,用途也合法,這樣的經營活動是可以的。目前,公務員財産申報制度沒有在我們單位實行,且實行也是針對處級幹部的,馮沛森只是一個副科級幹部,我們對他的財産資訊不了解很正常。”
基層反腐“難辦”還是“不想辦”?
記者調查時,石碣鎮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均拿“歷史遺留問題”做擋箭牌。
“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政府對這樣的情況是默許的。”石碣國土分局何建洪主任説,“別説外地戶籍,就算是香港人過來也照樣可以拿到宅基地。”然而,馮沛森獲取證件的日期均在2004年後。
同時,東莞市紀委則“大吐苦水”,馮沛森屬於科級序列幹部,不屬於市管幹部,關於“利用職務影響力”的界定也比較困難。
然而,有專家指出,黨紀國法對公務員的監管已經相當健全,地方部門的“難辦”不過是“不想辦”的藉口。(記者周強)
標簽:馮沛森宅基地副局長石碣鎮東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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