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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鎮化品質排名:深圳居首北京第二

2013-03-12 09:24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字號:       轉發 列印

超大城市城鎮化品質前10位

  超大城市城鎮化品質前10位

超大城市城鎮化品質後10位

  超大城市城鎮化品質後10位

中國286個地級以上城市城鎮化品質大排名

  中國286個地級以上城市城鎮化品質大排名

  《中國經濟週刊》與中國社科院城環所聯合發佈《中國城鎮化品質報告》

  中國的城鎮化是件世界級的大事。它不僅是中國經濟增長的新動力,更如諾貝爾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所説,將成為影響人類21世紀發展的大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中國城鎮人口達到7.12億,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52.57%,達到世界平均水準。

  多年以來,城鎮化率(即城鎮常住人口占該區域總人口的比例)一直是衡量各地城鎮化水準的唯一標準;很多時候,不斷上升的城鎮化率,被直接視為不斷提高的城鎮化水準。

  誠然,人口的城鎮化是城鎮化的核心,但它並非城鎮化的全部。真正的城鎮化應該包括四個方面:一、人口的城鎮化; 二、空間的城鎮化、土地的城鎮化;三、經濟的城鎮化、産業的城鎮化;四、生活品質的城鎮化。

  在城鎮化進程中,熱衷於追求城鎮化率,可能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因為城鎮化率並不是越高越好,城鎮化速度亦非越快越好。城鎮化的速度要和經濟發展的階段、工業化的程度、資源環境承載力、吸納人口就業的能力必須相適應,否則會帶來很多的社會問題。

  對於近年來各地的城鎮化,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魏後凱給出了九個字的評價:速度快、品質低、不協調,主要表現為:市民化的程度比較低,發展方式比較粗放,城鄉發展不協調。

  不再“以城鎮化率論英雄”,提高城鎮化品質,刻不容緩。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城鎮化品質明顯提高”的新要求,“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

  中國開始走進以提高城鎮化品質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時代。

  如何界定城鎮化品質的內涵,科學評價中國的城鎮化品質,明確各地區城鎮化發展的差距和改進方向?

  為此,《中國經濟週刊》率先發出建立中國城鎮化品質評價體系的倡議,並邀請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進行專題研究,經過長期深入的調研、建模分析,聯合推出《中國城鎮化品質報告》(下稱《報告》),首次嘗試對城鎮化品質狀況進行系統的綜合評價研究,同時推出“中國地級以上城市城鎮化品質排名”,以期探討城鎮化品質提升的戰略路徑和具體措施。

  如何評價城鎮化品質?

  城鎮化品質是指在城鎮化進程中與城鎮化數量相對的反映城鎮化優劣程度的一個綜合概念,特指城鎮化各組成要素的發展品質、協調程度和推進效率。

  “儘管曾有很多人做過一些城鎮化品質的評估,但目前還沒有一個科學的、公認的定義。”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魏後凱認為,從本質內涵上講,城鎮化品質包括城鎮自身的發展品質、城鎮化推進的效率和城鄉協調發展程度三個方面。從構成要素看,城鎮化品質又可分為經濟城鎮化品質、社會城鎮化品質和空間城鎮化品質。因此,城鎮化品質是一個綜合的概念,它是城鎮化各構成要素和所涉及領域品質的集合。

  基於城鎮化品質的內涵,在城鎮化品質評價研究中,不僅要考慮城市發展品質,還要考慮城鄉協調程度;不僅要考慮城鎮化帶來的文明成果,還要考慮為此付出社會、經濟、環境等方面的代價。

  為此,《報告》從城市自身的發展品質、城鎮化的推進效率、城鄉協調的程度等三個方面,構建城鎮化品質評價指標體系,共有一級指標3項、二級指標7項、三級指標30多項。

  城鎮化品質排名前20位的城市依次為: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克拉瑪依市、佛山市、中山市、東莞市、廈門市、蘇州市、廣州市、天津市、南京市、常州市、無錫市、大連市、東營市、舟山市、青島市、杭州市、烏魯木齊市。深圳市城鎮化品質最高。城鎮化品質排名後10位的城市依次為:烏蘭察布市、臨滄市、懷化市、梧州市、河池市、聊城市、達州市、揭陽市、昭通市、白銀市。烏蘭察布市城鎮化品質排最末位。

  對城鎮化品質有著重要影響的,有如下主要指標:

  每人平均GDP較高的城市,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大都較高。如每人平均GDP位於全國前三位的鄂爾多斯(17.51萬元/人)、克拉瑪依(12.14萬元/人)、東營(11.64萬元/人),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分列第48、4、16位;而每人平均GDP處於後三位的定西(5304元/人)、隴南(6457元/人)和固原(6874元/人),則分列第238、224、216位。

  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越高,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就越高。如2010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較高的東莞(35690元/人)、深圳(32381元/人)、上海(31838元/人)等城市,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均處於前10位。而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較低的綏化(9468元/人)、伊春(10317元/人)、隴南(10623元/人)等城市,其城鎮化品質指數也均處於200多位。

  從市轄區每人平均一般預算內財政收入來看,城市財政收入能力的增強有利於政府促進産業升級,改善城市品質和公共服務,對提高城鎮化品質具有積極的作用。如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每人平均一般預算內財政收入均較高,而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分列前三位;而該指標處於後10位的城市中,有7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在200位之後。

  非農産業産值比重反映了城鎮化進程中産業結構升級情況,是衡量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重要指標。非農産業的比重提高及其向城鎮的集聚,將推動城鎮化水準和品質的提高。如深圳、東莞、克拉瑪依、上海等的非農産業産值比重較高,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均處於全國前10位之內;非農産業産值比重較低的黑河、綏化、臨滄等後十位城市,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全部處於200位之後。

  一般情況下,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越高,表明居民消費結構層次越低,其對城鎮化品質具有負向的影響。如恩格爾系數處於前10位的城市中,有5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處於240位之後,還有三個城市在180位之後;而恩格爾系數處於後10位的城市,有5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在100位之前。

  每人平均財政教育支出越高,一般城鎮化品質也越高。每人平均財政教育支出較高的前10位城市中,有7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處於前10位。而每人平均財政教育支出較低的後10位城市中,有6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處在200位之後。

  單位GDP的SO2排放量越大,表明城鎮化的環境代價越大,城鎮化品質越差。統計結果表明,單位GDP的SO2排放量處於前10位的城市,其城鎮化品質指數也較低,其中有5個城市在200位之後,另5個城市在100位之後;而單位GDP的SO2排放量處於後10位的城市中,有7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在30位之前。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用城鄉居民收入比表示(農村為1),是反映城鎮化品質的一個負向指標,即城鄉居民收入比數值越大,城鄉協調程度越低,城鎮化品質也就越低。城鄉居民收入比數值較大的前10位城市,其城鎮化品質指數均在200位之後。而城鄉居民收入比數值較小的後10位城市中,有5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處於前20位,其中深圳、克拉瑪依、中山、東莞位列前10位。

  城鎮化率高,城鎮化品質不一定高

  城鎮化率雖然是衡量城鎮化水準的一個核心指標,但與城鎮化品質並不能簡單畫上等號。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城鎮化率排名前20位的地級以上城市中,深圳市(100%)、克拉瑪依市(99.6%)、佛山市(94.1%)、上海市(89.3%)、東莞市(88.5%)、廈門市(88.3%)、中山市(87.8%)、北京市(86.0%)、廣州市(83.8%)、天津市(79.5%)、南京市(77.9%)等11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也處於前20位,這些城市的城鎮化率和城鎮化品質比較協調。

  而烏海市(城鎮化率第4位,城鎮化品質第62位)、嘉峪關市(城鎮化率第5位,城鎮化品質第82位)、太原市(城鎮化率第13位,城鎮化品質第80位)、鶴崗市(城鎮化率第14位,城鎮化品質第186位)、伊春市(城鎮化率第16位,城鎮化品質第243位)、蘭州市(城鎮化率第20位,城鎮化品質第104位)的城鎮化品質則嚴重滯後於城鎮化率,其他3個城市(珠海市、包頭市、瀋陽市)的城鎮化品質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滯後。

  圖片説明:

  城鎮化率前20名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比較

  東部城鎮化品質明顯高於中西部

  總體來看,城鎮化品質的地區特徵主要表現在東部地區的城鎮化品質顯著高於東北、中部和西部地區,這與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準基本相符,即經濟發展水準高的地區往往城鎮化品質也較高,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地區城鎮化品質也較低。

  東部、東北、中部和西部地區城鎮化品質指數的平均值分別為0.5419、0.4860、0.4632、0.4643。從城鎮化品質指數排序情況來看,前20位中有17個東部城市(佔85%),僅有1個東北城市和2個西部城市;而在後20位中,只有3個東部城市,有8個中部城市(佔40%)和9個西部城市(佔45%)。

  《報告》顯示,一線城市北、上、廣、深中,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分列前三位,這三個城市在城鎮化推進過程中,其城市發展品質、城鎮化效率和城鄉協調程度三個分項指數排序均比較靠前。而廣州卻因為城鄉協調指數相對較低而位列第10。

  但在城鎮化品質前10名的城市中,廣東省的城市就有5個:深圳(第1名)、佛山(第5名)、中山(第6名)、東莞(第7名)、廣州(第10名)。

  分地區城鎮化品質指數情況

  注:分地區數值為各地區城市指標的平均值。

  城市規模越大,城鎮化品質越高

  除了地區特徵,城鎮化品質的規模特徵也比較明顯,主要表現在城市規模越大,城鎮化品質越高。這主要是因為大城市往往集聚更多的資源,從而在城市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對城鎮化品質提升的貢獻較大。

  《報告》按照城區人口把地級以上城市規模等級分為五類:200萬以上人口城市為超大城市、100~200萬人口城市為特大城市、50~100萬人口城市為大城市、20~50萬人口城市為中等城市、20萬以下人口城市為小城市。

  人口200萬以上、100萬~200萬、50萬~100萬、20萬~50萬、20萬以下城市的城鎮化品質指數平均值,分別為0.5920、0.5368、0.4825、0.4680、0.4496。

  從城鎮化品質指數排序情況來看,前20位的城市中有11個人口200萬以上的城市(佔55%),另有5個人口100萬~200萬的城市(25%),1個人口50萬~100萬的城市,3個人口20萬~50萬的城市;後20位的城市中,有15個50萬人口以下城市(佔75%),5個人口50萬~100萬的城市(佔25%)。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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