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6日訊 記者林火燦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穩定消費價格總水準。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兩節期間消費集中的民生價格監管,突出對糧、油、肉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和鐵路、公路、計程車等客運服務價格的監測和檢查,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同時,要加強區域性特色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監管,突出對具有地方民俗、民族特色食品、餐飲價格的監控,嚴肅查處串通漲價、變相漲價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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