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發佈消息,歷經十個多月的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GSKCI)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案已偵查終結,日前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乍看起來,GSK的中國定價策略簡直是壞到家了。因為據稱,GSK藥品在中國的價格遠高於在其他國家的價格,最高的達到其他國家的7倍。GSK能夠將真實成本僅10余元的藥品,在中國賣出10倍以上的高價,實現數以億計的銷售收入,這不得不説是一種“奇跡”。不過,令人費解的是,其銷售收入逐年飆升的同時,卻是微利甚至虧損的現實。錢哪兒去了呢?“打點”環節、以賄掩賄、危機公關……凡此種種,耗去了鉅額利潤的大頭。
這些自然不是什麼新鮮事。GSK東窗事發,潛規則就跟節操一起碎落滿地。在商言商,企業逐利,沒什麼可説,怪只怪制度牛欄關貓,監管形同虛設,才成就了GSK的高價出廠策略。譬如以知名藥品賀普丁為例,在中國的出廠價是142元人民幣,而在韓國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國不到30元,在德國、日本及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其出廠價也遠遠低於中國內地。而且,這並非個例。
此案的偵查定論是,當事公司“牟取非法所得數十億元”。數字是冰冷的,在這些數字的背後,誰説不會對應著“刻章救妻”、“自斷雙腿”等悲劇呢?説這樣的藥品是謀財害命,也絲毫不為過。細節留給司法去傷腦筋,最大的疑問是,作為一家國際醫藥巨頭,“多名涉案的GSKCI高管供述,新藥進口到中國前,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藥名義,在藥品進口前通過轉移定價的方式,增高藥品報關價格,將鉅額利潤預提在境外”——那麼,為什麼獨獨在中國採取這樣的定價策略,而在其他國家,都是乖乖地比照成本來合理定價的呢?
很顯然,GSK的部分在中國售賣的藥價是明顯虛高的,而且有些已經虛高到令業內瞠目的地步。但問題是,即便如此虛高,還能保持在處方中如此暢銷,且非一兩年所為,這究竟説明瞭什麼呢?如果説,GSK的藥品在運到中國之前就定上如此虛高的價格,是看穿了國內藥品流通的諸多規則;那麼,是不是可以這樣説,GSK定價策略在中國的成功,恰恰是驗證了此前對國內賣藥行情的“拿捏準確”?藥企、招投標程式、醫藥代表、醫生及醫療機構、藥監部門、衛生監管……在這一連串的鏈條上,GSK的高出廠價策略,難道僅僅是偶然的“成功”而已?
就事論事地懲戒GSK,固然是罪罰相當。但要肅清類似的定價策略、保障終端患者的基本權益,僅僅痛打GSK,顯然不過是揚湯止沸罷了。GSK看穿的不堪,恰恰是我們放任多年而幾無作為的癥結。 (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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