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行發債試點將擴容至10省市,今年起試點省市將要“自發自還”。“自發自還”意味著真正意義上的市政債正式出爐,有利於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並增加債務增量的透明度。與此同時,未來城投債或受利好,收益率將聯動降低。
市政債
地方政府債券也被稱為“市政債”,是指地方政府根據信用原則、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而籌集資金的債務憑證,是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用於城市或地方基礎設施建設的債券。
本報訊 (記者周宇寧)真正意義上的市政債即將面世。昨日,財政部發佈公告稱,地方自行發債試點將擴容至10省市,更重要的是,與往年地方自主發債“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所不同的時,今年起試點省市將要“自發自還”。
亮點一:
自發自還 健全融資機制
昨日,財政部印發了《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辦法》(下稱“《辦法》”)。根據該辦法,今年共有10個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包括: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
其中,北京、江西、寧夏、青島四地今年首次獲准自主發債。
值得注意的是,往年試點省(市)政府債券是“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而今年《辦法》卻強調,發債政府需“自行組織本地區政府債券發行、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機制”。
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地方債的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相一致,上級不再“兜底”,有利於構建更為健全和市場化的地方融資機制。
亮點二:
拉長髮債期限 緩解償還壓力
此外,今年試點地區發行的政府債券取消了三年期品種,而增加了更長期限的10年期品種。《辦法》指出,5年、7年和10年品種的結構比例為4:3:3。
業內人士認為,拉長地方債的償還期限,有利於緩解地方償債壓力。海通證券分析師姜超指出,(市政債)的試點期限為5、7、10年,遠高於此前平臺債務5年以下的期限,增加債務持續性。
業內觀點
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
此外,分析人士認為,市政債的出爐是“開明渠、堵暗道”的舉措之一。
此前一天,國務院批轉了發改委《關於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提出“規範政府舉債融資制度,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
目前,地方政府舉債主體包括政府以及融資平臺兩種。據了解,截至去年,僅有六個省(市)獲准試點自主發債,其餘地方政府的債券全部仍由財政部來代理髮行。
由於地方發債受限,融資平臺成了地方借貸的主要來源,其中,由融資平臺發行的企業債又稱城投債,被視為是“準市政債”。光大證券的數據顯示,4月城投債發行量再創歷史新高。4月城投債發行量由3月的1870億元升至2381億元,再創歷史新高。
一位券商分析師向記者表示,推出市政債並剝離平臺的政府融資職能,有助於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資成本。“以企業名義融資,成本肯定比政府高得多。”
海通證券的報告顯示,中國城投債利率遠高於國債,目前7年期國債利率約為4.1%,而7年期AA級城投債利率高達7.2%。
上述分析師指出,市政債的出爐可倒逼政府財政的規範化和透明化。
市場影響
城投債收益或下行
對於城投債市場來説,業內人士認為,市政債的推出將會帶來利好,帶動城投債收益下行。
中信建投分析師黃文濤指出,地方政府可在陽光化的模式下規範增加融資,客觀上有利於降低存量城投債的違約風險。他認為,“城投債收益率將聯動降低”,“向地方政府債券回歸”。
不過,中金公司認為,(城投債)在市政債推出後反而存在被邊緣化和次級化的風險,供給壓力短期難見實質下降,債券分化將進一步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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