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棋國手遭“降座” 鐵路客服:只退差價
新京報
連笑的車票顯示,他購買的是5月2日G19一等座16車01A號,後被降為二等座07車12A號。受訪者供圖
一等座的車票,卻不得不面臨著調換至二等座的“安排”,昨日,圍棋國手連笑的遭遇,引發關注。
2日上午,微博認證為“圍棋七段 第28屆名人戰冠軍”的圍棋國手連笑,發佈消息稱,自己從北京南至杭州東的旅途中,遭遇高鐵列車“降座”,而當其向列車乘務員諮詢時,卻被告知“沒有別的解決辦法”。
連笑的遭遇,引發眾多有類似經歷的網友共鳴。昨日,新京報記者從鐵路客服12306處獲悉,高鐵“降座”主要因列車“臨時更換車底”,具有偶然性,乘客在遭遇降座後,可獲得相應的差價補償。對此,有律師指出,在未盡告知義務的情況下,對乘客進行降座,涉嫌違約,但因座次變更産生的影響難以舉證,乘客維權尚存真空地帶。
一等座票只能坐二等座 國手微博“維權”
5月2日上午,微博網友@連笑發佈消息稱,自己購買高鐵一等座車票,上車後卻被乘務員要求改為二等座,他在微博中反問“這算欺詐嗎?”
發佈消息的網友@連笑,認證資訊為“圍棋七段 第28屆名人戰冠軍”。昨日,其向記者確認,微博由其本人于2日上午發佈。
當時和連笑同行隊友告訴記者,5月3日,全國圍棋甲級聯賽在杭州進行,連笑作為杭州隊的隊員,2日從北京乘坐高鐵去杭州,擬第二天參加比賽。
連笑在微博中一併上傳的車票資訊顯示,其乘坐2日上午8點30分駛往杭州東站的G19次列車,座位類型為一等座,售價907元。12306車次資訊顯示,G19次列車到達杭州的時間為當日下午1時32分。
該隊友介紹,連笑上車後,被乘務員告知,一等座無法就座,需調換至另一車廂的二等座。而據杭州當地媒體報道,當連笑問及緣由時,列車員回復:“換車了,一等座已滿座”,並補充稱“已經沒有別的解決辦法。”
連笑稱,當時列車上不少一等座乘客遭遇“降座”,自己最終選擇坐二等座。
公開資訊顯示,連笑今年23歲,現為杭州一支圍棋隊的國手。有媒體5月1日報道,連笑目前等級分世界排名第五。
事因“臨時更換車底” 網友稱也有此遭遇
在接受杭州當地媒體採訪時,連笑稱,“當時乘務員態度不是很好,而且因為是臨時通知,自己猝不及防,鐵路部門給出了兩個解釋,選擇退票或改簽,或選擇鐵路部門的差價補償。”
事發後,連笑曾告訴身邊人,自己因事先未收到通知,突然被降座,且乘務員語氣較為冷漠,沒有就此事向乘客道歉,因此覺得“不舒服”。而在另一名乘務員向其進行解釋後,其最終接受了列車乘務員的安排。
該隊友告訴記者,列車乘務員告訴連笑,臨時調整座位,是因為列車“臨時更換車底”,導致車廂型號變更,一等座的座位數大大減少。乘務員稱,連笑到站後,可以退還座次變更帶來的差價。不過,列車到達杭州東站後,因為排隊退差價的人較多,加之其比較趕時間,因此連笑並未退補差價。
連笑的遭遇,引發不少曾有類似經歷的網友共鳴。一名網友稱,自己于2015年乘坐D6014次列車從濟南至青島,因為列車“臨時更換車底”,導致原本為二等座的旅客,因“座位不夠,我們一路坐著板凳回的青島。”
■ 追訪
12306客服
“降座”屬特殊狀況可退差價但不賠償
一名鐵路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臨時更換車底”係業內術語,“車底”是由車輛編組成的列車,是指列車運作週期中,所需要的車列數。通俗來説,“臨時更換車底”,即指代臨時調整車廂類型。
“臨時更換車底”,又為何會導致乘客被強制“降座”?記者以乘客身份,向鐵路12306熱線進行了諮詢。一名客服人員稱,由於臨時更換了車廂類型,而部分車型本身沒有設置一等座車廂,或者一等座的座位較少,會導致一些一等座乘客沒有座位。此外,還曾出現過在臨時變更後,二等座的乘客沒有座位的情況。上述客服人員表示,遭遇此情況,乘客可以選擇改簽其他車次,如果仍堅持乘坐同一車次,則可在到站後,找鐵路工作人員辦理差價退費。
該客服人員介紹,“臨時更換車底”,通常係因臨時出現車體故障,因此需要調換其他車輛,但屬於特殊狀況,也“很少見”。由於事發突然,“有的時候不要説乘客不知道,包括乘務人員也是突然收到通知要調換。”
當記者表示,能否以此獲得賠償時,上述客服人員稱,除退補差價外,目前尚無法對這部分乘客進行賠償。
■ 律師説法
乘客可要求賠償但舉證存在難度
從美聯航“超售”,導致乘客被趕下飛機,到列車“降座”,導致部分乘客沒有座位,或者被迫接受與票面資訊不符的座位,最近一系列類似熱點事件引發熱議。在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清看來,在這些案例中,運營主體違約在先,作為消費者的乘客本身並無過錯,因此可以要求賠償。但由於舉證存在難度,導致維權存在一定真空區。
王常清告訴記者,消費者購買車票,作為一次交易行為,相當於與鐵路公司簽訂了一份合同。因此,鐵路方面有義務提供與乘客所購買相對應的服務。而如果因為鐵路單方面的原因,導致乘客購買的座位不存在,“對於鐵路來説,是構成違約的。”
王常清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乘客作為被違約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不過鋻於鐵路的特殊情況,既然已經更換車底,則已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因此,乘客“在理論上,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王常清同時強調,一方面,鐵路方面退補差價,本身已可視為一種“賠償”,而在另一方面,如果乘客提出額外的賠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因為“降座”,導致自身出現了客觀的、直接的損失。由於舉證存在難度,因此在遭遇“降座”時,乘客獲得額外賠償的難度較高,在這一維權領域,尚存在一定“真空”。
聲音
@棋牌新聞:不論職業如何,公民的基本權利都應該得到保障,希望有關部門能給個合理的説法。
@周粟野:主要是乘務員的態度惡劣,和美聯航事件有點像吧。而且他算是有一些影響力的人,發到微博所以被公眾注意到了,要是一個普通人遇到這種問題呢?
@羅比911:其實事情本身並沒有很大,個人猜測無非就是原來車體出了點問題換了另外一趟結果沒有那麼多一等座車廂,但關鍵就在於解決態度,如果誠心認真的解釋一下,大部分人應該都能接受。
@哼哼桑:要麼改簽要麼換座,確實只有這兩種解決方案,但你們還缺個因為自己工作失誤給乘客帶來不便的道歉,而不是這麼高高在上,施捨一樣的命令語氣。新京報記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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