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鐵路部門獲悉,為滿足旅客變更行程的需求,2015年6月10日起,鐵路部門將推出“變更到站”服務措施,旅客購票後,如需調整行程,變更新的目的地,在車票預售期內、開車前48小時以上到車站售票窗口或12306網站變更新的到站即可,無需將原車票退票後再另購新車票。
而按照原鐵路車票改簽規定,旅客購票後只能變更乘車日期、車次、席位,不能變更到站;如需變更到站,須先退舊票,再買新票。
據悉,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其他列車車票,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費。
鐵路部門介紹,新車票票價高於原車票,只需補足車票差價,不需支付原車票退票費;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只需支付差額部分的退票費。
同時,旅客辦理“變更到站”,只需到車站窗口辦理一次手續,無需像過去那樣到車站窗口兩次排隊或在網際網路上兩次操作。
記者了解到,今年春運,鐵路部門將火車票預售期延長至60天,同時配套推出了距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措施。但一些囤票者,利用這一措施,在臨近開車48小時前,將囤積的未出手車票改簽為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車票,然後辦理退票,不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佔用了客票資源,影響了其他旅客正常購票。 所以,此次鐵路部門調整完善車票改簽服務措施,目的在於進一步遏制囤票行為,滿足旅客在春運和節假日客流高峰期的購票需求。
此外,鐵路部門表示,新的車票改簽措施實行後,仍將實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況未趕上所購車票列車的,在開車後仍可改簽票面乘車日期當日有餘票的其他列車。有關車票改簽的資訊,可通過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電話和各火車站的服務電話諮詢,也可登錄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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