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Q5因車內異味被群體投訴
“數名消費者都在投訴,車輛買回來一段時間後,車內有一股刺鼻的味道,嚴重時,眼淚都會被熏出來。”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深消委”)的工作人員黃先生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據黃先生介紹,目前已接到26起關於2015款奧迪Q5的投訴,投訴內容均為車內異味嚴重,導致呼吸不適。
6月5日,法治週末記者就上述問題致電一汽-大眾奧迪客服人員,對方表示,在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間生産的奧迪Q5,確實存在因隔音棉品質瑕疵帶來的異味問題,涉事的奧迪Q5共計282254輛。
“除奧迪Q5外,還有A4L和A3這兩款奧迪車型,也有異味問題。”奧迪客服人員稱。
法治週末記者近日走訪北京市一些汽車4S店時,店內銷售人員介紹道,不僅奧迪,還有很多汽車品牌,如賓士、寶馬等,其新車都或多或少會有異味,建議混合使用碳包和能去除異味的橘子皮等來稀釋。
中國消費者協會在3月8日發佈的《2016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汽車産品投訴情況分析》中指出,在具體品質類投訴中,關於異響、異味、異常抖動等問題的投訴比重較大。
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産品召回中心發佈的數據也顯示,近年來,除變速箱、安全氣囊和輪胎等問題導致召回外,車內空氣品質不達標也成為汽車召回的一個熱門原因,而在這類召回中,汽車異味導致的佔56%,汽車臭味導致的佔26%。
那麼,這些車內異味到底來自哪?為什麼一直得不到有效解決?
全國乘用車市場資訊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汽車普遍出現異味,一方面因為車企對品質規範不嚴格,一方面也因為我國《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這一強制標準遲遲未正式發文,在某種程度上,車內空氣品質存在一個監管盲區。
奧迪遇車內異味群體投訴
5月31日,深消委官方網站發文稱,近期收到多起消費者關於2015款奧迪Q5車內異味嚴重的投訴,並向消費者徵集2015款奧迪Q5汽車車內空氣“鬧心事兒”。
法治週末記者聯繫到深消委負責處理上述投訴案件的黃先生,得知截至6月4日,深消委已收到了26起投訴。
“按照這個速度,到6月26日徵集結束,肯定會超過50起投訴。”黃先生告訴法治週末記者,“一旦成為群體投訴,我們就有理由要求奧迪整改,出具解決方案,或者召回。”
在湖南省常德市某銀行工作的郭成(化名),就是一名深受車內異味困擾的2015款奧迪Q5車主。他向法治週末記者詢問:“新車異味確實很普遍,但為何2015年購買的車輛,現在還有這麼刺鼻的味道?”
“部分2015款奧迪Q5,因為隔音棉品質存在瑕疵,導致車內有異味。”一汽-大眾奧迪客服人員回復法治週末記者稱,“目前廠家推出免費更換隔音棉行動,購買了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間生産的奧迪Q5,只要車輛有異味,建議與當地4S店聯繫,作實車檢測,如果確認異味源是隔音棉,可免費更換。”
據該客服人員稱,不僅是奧迪Q5,還有奧迪A4L和奧迪A3,也因隔音棉品質問題産生了較嚴重的異味。
其實,關於奧迪車內異味問題,並非今年才出現。2016年,奧迪多款車型就因“異味門”投訴集中,成為了2016年年末汽車行業內備受關注的事件。
與品質規範不嚴格有關
“奧迪近幾年在中國發展很迅速,現在市場反應不太好或許是因為奧迪公司過於關注‘量’,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質’。”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有形市場商會常務副理事長蘇暉向法治週末記者分析道,“這不僅是奧迪出現的問題,也是所有汽車廠家的問題,為贏得市場,降低成本,打價格戰。”
崔東樹對上述説法表示認同。他認為,“質”與“量”相輔相成,若過度關注“量”,“質”必然會受影響,如果車企在降低成本的壓力下,忽視了嚴格的品質規範,可能不只是異味問題嚴重,還會有其他品質問題出現。
不過,在崔東樹看來,車內異味來源很多,如塑膠、減震材料、座椅使用的皮料等,以及車輛二次裝飾,也可能帶來異味。
法治週末記者了解到,車內空氣中存在的烴類、醛類、酮類等揮發性有機物對人體危害較嚴重。這些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自五個方面:第一,車內飾件中使用的黏合劑、塑膠製品、皮革等,含有甲醛、苯等污染物,是産生車內污染的重要來源;第二,汽車在行駛過程中,發動機燃燒會産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氣體;第三,在車內吸煙會增加揮發性有機物、一氧化碳等空氣污染物;第四,若車用空調長時間不進行清洗護理,會滋生有害物質,導致車內空氣變差;第五,車墊受潮産生的黴菌異味。
“至於車內異味是否因為使用了非環保材料,以及異味達到什麼程度,都需要找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崔東樹向法治週末記者説道,“但是車內空氣好壞屬於人為感覺,主觀性很強,和實際測評結果可能會有出入。如果主觀體驗和客觀測評不一樣,會導致很多問題出現,而且現在不少汽車廠家對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檢測報告並不認可。”
業內人士稱出現監管盲區
既然車內異味問題比較普遍,那麼為什麼遲遲未能得到有效解決?
據蘇暉分析,這與我國目前尚無較完備的法規體系有一定關係,且不少汽車廠家在製作阻尼片、隔音棉時,在發達國家用好材料,在中國卻用差材料,很大程度上也是鑽了我國國家強制標準缺失的空子,“這是雙重道德標準,歧視中國消費者”。
法治週末記者了解到,環保部現行的《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確定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種主要控制物質,並對這些物質的濃度要求作了規定。但該文件只是推薦性標準,並不具有強制性。
2016年年初,環保部就《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向相關單位徵求意見,並稱此標准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但在該指南發佈後,便無下文。
據《經濟參考報》6月1日報道,由於相關方面對徵求意見稿還存在修改建議等原因,上述標準尚未制定完畢,具體實施時間依舊未知。
“我們這次徵集奧迪Q5的投訴,其實也是為了推動強制標準的實施落地。”黃先生告訴法治週末記者。
“很多配套不完善,且缺乏有效的監測機構,強制標準不能得到各方認同,一直沒有出臺,導致車內空氣品質出現監管盲區。”崔東樹向法治週末記者表示。
因此,崔東樹認為,一方面應加速推動國家強制標準正式實施,另一方面也要推動車企建立相應標準。
“車內空氣品質與新車和舊車二次裝飾有關,異味來源很難作出區隔。因此需要從兩方面入手,第一是監管新車品質,第二是新車檢測後若車內空氣品質達標,那麼需監管二次裝飾過程中出現的空氣品質問題,這需要由國家和企業共同出具辦法來約束。”崔東樹建議。
不過,蘇暉則認為,即使強制標準尚未正式實施,奧迪等車企也不能不受約束,“現行的汽車‘三包’政策下,如果車內環保不達標,也應在‘三包’之內,並非一定要等到強制標準出臺,汽車廠家才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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