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租車”將在廣州面世。與普通巡遊出租車不同,約租車只接待預約,不沿路攬客,且採用中高檔車型,提供差異化服務。約租車的經營主體為企業,政府職責側重于為企業搭建平臺和做好服務監管。
這種全新形式的城市出租車,既有利于緩解“打車難”,也能滿足市民不同層次的消費需求,還可以有效降低巡遊服務帶來的交通擁堵和無效行駛等問題,有助于交通治理和環境保護。正因如此,約租車服務在許多國家的大城市出租車中佔主導地位。
但是,所謂“全新”不能僅僅體現在營運方式和市場定位差異上,還應體現在出租車管理體制上。現行的普通“巡遊”出租車管理體制,遭到公眾詬病已久:“富了公司,虧了國家,苦了司機,坑了百姓”。出租車公司利用政府賦予的特許經營權行壟斷經營之實,特別是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門與出租車公司有千絲萬縷的關聯,使出租車行業問題積重難返。
廣州試點約租車,所謂市場化方式運作,從新聞報道中看,僅僅是以開放的方式吸納各類互聯網公司參與智能化調度,並非約租車市場的特許經營權開放。明確約租車的經營主體為企業,更讓人懷疑約租車的管理體制很可能會照搬普通出租車的管理體制。應該說,這樣的改革是不夠徹底的,有著“穿新鞋走老路”的嫌疑,會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資料顯示,國際上通行的情況是,在制定最基本的準入條件下,所有通過資格考試的出租車司機自由進出出租車行業,政府和行業管理組織只負責行業監督管理。但在我們這里,個體出租是被禁止自由進入的。這種計劃經濟管理模式在出租車行業異常明顯,與各個領域加大開放力度的市場化改革,顯得格格不入。
設置準入條件適當放開個體出租,讓多種經營形式的出租車形成競爭,最終消除壟斷,是解決這個行業諸多問題的關鍵。即將準備上路的約租車,有義務為傳統的出租車管理體制改革探路。
(摘編自《新華每日電訊》9月29日文/燕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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