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10月1日起,《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開始實施,中國車主的維權體系更加成熟。那麼,國外的車主是怎樣維權的?
【點睛】在日本,汽車在修、換、退方面,沒有政策上的強制規定,汽車的售後服務是企業根據市場競爭決定的。但是,日本目前各家汽車製造商的售後服務大致相同。汽車品質保證期普遍為3年或6萬公里,重要部件為5年或10萬公里。
美國的“汽車三包”叫“檸檬法”,這是保護汽車消費者利益的各州法律總稱。因為檸檬是一種又酸又澀的水果,消費者買到有問題的汽車時,如同吃了一個青檸檬,酸楚不堪,難以下咽,因此,美國人把需要一修再修的汽車稱為“檸檬車”。如果你買了有缺陷的汽車,並且處於品質擔保期內,在合理的修理次數後,製造商仍沒能修好,車主便有資格要求換車、貨幣賠償或其他方式補償。
在歐洲,適用的主要是《關於消費者商品銷售及其擔保的某些方面指令》。銷售者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符合銷售合同的商品,強制的最短品質擔保期是兩年。但銷售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給予延長擔保期。若提供的産品不符合銷售商允諾或消費者合理期望的特性,則意味著銷售商沒有履行其合同,則需承擔更換、修理、降價處理或補償消費者損失的責任。
在韓國,其民法中的“缺陷物保修責任法”規定,産品的缺陷確認後,要給予用戶賠償。産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應予更換。韓國的廠商將發動機、變速器列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換總成),可以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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