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新世紀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號文件19日發佈。這份文件題為《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全文約10000字,共分8個部分33條。一號文件提出,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堅持農業基礎地位不動搖,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
一號文件提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激發農村經濟社會活力;要鼓勵探索創新,在明確底線的前提下,支援地方先行先試,尊重農民群眾實踐創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許採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鄉統籌聯動,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一號文件
中央一號文件指的是中共中央每年發佈的第一份文件。
從2004年起,一號文件連續11年“鎖定”三農主題,有力地促進了農村改革和農業生産,給我國農村帶來巨大的變化。
四大重要原則
堅持家庭經營為基礎與多种經營形式共同發展
傳統精耕細作與現代物質技術裝備相輔相成
實現高産高效與資源生態永續利用協調兼顧
加強政府支援保護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功能互補
文件亮點
1 完善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
●糧食安全 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
●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 探索推進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逐步建立農産品目標價格制度,在市場價格過高時補貼低收入消費者,在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按差價補貼生産者。
2 強化農業支援保護制度
●農業補貼 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按實際糧食播種面積或産量對生産者補貼試點,提高補貼精準性、指向性。
3 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
●生態保護 抓緊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加大海洋生態保護力度,加強海島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控制漁業捕撈強度。
4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承包 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
●宅基地管理 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擔保、轉讓。
●徵地制度 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必須對農民的住房、社保、就業培訓給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採取多種方式,確保被徵地農民長期受益。
●建設用地入市 加快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産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製度。
5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規模經營 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嚴禁農用地非農化。
●社會化服務 推行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等服務模式,擴大農業生産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範圍。
6 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
●農業保險 加快建立財政支援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探索開辦涉農金融領域的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等業務。
●合作金融 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
7 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合法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
8 改善鄉村治理機制
●村民自治 探索不同情況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實現形式,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單位和集體土地所有權在村民小組的地方,可開展以社區、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 據新華社
盤點
一號文件連續11年聚焦三農
2004年: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
關鍵詞:增加農民收入
字數:8267字
2005年: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
關鍵詞:農業稅免征
字數:9834字
2006年: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工業反哺農業
字數:11679字
2007年: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 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發展現代農業
字數:11243字
2008年: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以工促農
以城帶鄉
字數:12563字
2009年: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土地流轉承包
字數:10008字
2010年: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 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社會主義新農村
字數:11486字
2011年: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
關鍵詞:農田水利建設
字數:7876字
2012年:關於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産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農業科技投入
字數:9982字
2013年: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農村發展活力
字數:10472字
2014年: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關鍵詞:深化農村改革
字數:9725字
盤點
一號文件裏的農民工
2004年
放寬就業定居
推進大中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
2005年
保障土地權益
尊重和保障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自主權。
2006年
清理歧視規定
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務工農民流動和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
2007年
工資支付保障
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2008年
提高社會地位
進一步完善農民外出就業的制度保障;切實提高農民工的生活品質和社會地位。
2009年
積極擴大就業
積極擴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增公益性就業崗位儘量多使用農民工。
2010年
公共就業服務
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將農民工返鄉創業和農民就地就近創業納入政策扶持範圍。
2012年
返鄉創業貸款
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援。
2013年
推進城鎮落戶
把推進人口城鎮化特別是農民工在城鎮落戶作為城鎮化的重要任務。
2014年
流動人口居住證
加快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據《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綜合報道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