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京)下月起,失業保險金每檔將增加110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公佈,為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考慮到今年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失業保險金標准將從今年4月起調整,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10元,同比增長10.3%。
具體來説,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4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7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0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31元。不過,自領取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標準一律按1122元發放。
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標準由848元調整到958元。
在4月1日前,已經辦理了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手續的人員,不再補發。據統計,全市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約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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