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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路條”倒賣亂象:20MW能賣800萬

2015-01-14 09:56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在江蘇、天津、河北、福建等地採訪了解到,在近期國家有關部門陸續出臺支援分佈式光伏發電政策背景下,相關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對分佈式光伏發電前景看好,進軍該行業意願強烈,一些企業已經加大相關投資。

  然而,多地企業負責人和專家表示,分佈式光伏發電行業長期存在的“路條”倒賣、融資難、標桿上網電價等政策落實不到位、建設難等問題仍然困擾著企業,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亟待通過完善、落實政策規定予以扶持。

  政策紅利顯現前景看好

  接受記者採訪的江蘇、天津、上海等地多名光伏企業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得益於國家政策大力支援,國內太陽能發電市場正在開啟,光伏行業特別是分佈式光伏發電前景廣闊,企業投資積極性高。

  去年9月,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進一步落實分佈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從分佈式光伏發電的規劃、統籌、標準、服務、統計、監測、監管等整個操作鏈條上發力,為全面加快各地分佈式光伏發展速度推出了強力舉措。

  河北英利光伏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張哲告訴記者,在整個光伏産業鏈中,受利好政策如分佈式光伏發電並網、“標桿電價”等鼓舞,多地光伏組件製造商,包括華能、華電、大唐等國企央企,開始進軍分佈式光伏發電行業。

  記者從光伏龍頭企業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了解到,公司專門設立了分佈式光伏電站開發事業部,今年在浙江、廣東、山東等省已開工20多兆瓦的分佈式光伏電站。此外,在湖北省洪湖市、安徽省馬鞍山市等多地,公司正在申報多個分佈式光伏發電示範區項目。

  上海敏皓電力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洪紫州一直看好分佈式光伏發電,特別是小型戶用發電系統在中國的發展前景,今年,他在福建泉州推廣100戶太陽能發電裝置安裝,總投資額約500萬元。

  洪紫州説:“福建年均標準日照時數為1400小時左右,屬於太陽輻射三類地區,按照國家能源局文件,每度電國家電網收購電價為1元人民幣。經過折算後,8元人民幣的投資,每年至少可以收回1塊錢,年平均回報率12.5%,可以持續20年。”

  江蘇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偉説,國家相關政策在放寬,給分佈式能源發展帶來更光明的前景,公司對行業的前景看好,因此加大了分佈式電站等多個項目的投資。

  江蘇、浙江、福建的一些企業家表示,東部沿海民間資本雄厚,大量遊資在民間借貸市場無序流動,分佈式光伏發電市場有助於民間資本集中並獲得比較穩定、可控風險的中等收益,能有效引導民間資本有序流動,並提供大量就業機會。

  四大瓶頸制約行業健康發展

  接受採訪的企業家和專家表示,儘管企業投資分佈式光伏發電積極性高,但分佈式光伏發電行業長期存在的“路條”倒賣、融資難、標桿上網電價落實不到位、建設難等問題仍然困擾著企業,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路條”倒賣問題不同程度存在。王偉説,目前主要表現為地方保護主義和國家限制準入,地方保護主義是因為此前許多太陽能企業一哄而上,各地都有相應的企業,分佈式能源開發往往以這些原有的企業為基礎進行,其他企業想進入當地市場會遭遇障礙。此外,正是由於市場的重新繁榮,導致很多企業利用與地方的關係倒賣“路條”,形成不正當競爭的扭曲關係。

  張哲表示,一些企業或個人,利用非正規手段從有關部門拿到“路條”,“空手套白狼”轉手就掙大錢。一個20MW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跑路條”環節的成本大概六七十萬元,但目前市場上“路條”轉手就能賣到每瓦0.4元,20MW就值800萬元。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會長高紀凡説:“‘以國內市場需求支撐光伏産業健康發展’是國家啟動光伏電站建設的主要目的之一,在‘路條’倒賣亂象之下,國內市場被割裂得七零八落,市場競爭機制難以發力。無論是光伏製造領域還是光伏電站領域,‘小散亂’已成為久治難愈的‘牛皮癬’,危害到整個産業的良性發展。”

  ——融資難。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融資難是分佈式光伏發電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雖然國家能源局在政策上鼓勵銀行貸款,但現實中,銀行對此並不積極。

  江蘇省光伏産業協會秘書長、江蘇省可再生能源發展辦公室主任許瑞林表示,許多銀行認為光伏行業仍處在困難時期,即便國家出臺鼓勵行業發展政策,但對行業前景仍不抱樂觀態度;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由於此前的大規模扶持帶來了不少不良結果,對引導銀行給予企業信貸支援較為謹慎。

  河北英利集團董事長苗連生説,一方面是銀行不願放款,另一方面是光伏企業資金鏈緊繃,創新投入缺乏。

  苗連生説,經過長達三年的深度調整,光伏行業賣方市場形成,産品利潤大幅下降,出口市場頻遭歐美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打壓,國際主流市場佔有率下滑。同時,光伏企業生産設備急需更新換代,企業無力完成,到2016年國內企業約有20吉瓦的生産設備需要更新代期,需資金340億,企業無力承擔,技術領先優勢難保。

  ——標桿上網電價落實不到位。中國可再生能源協會光伏專委會委員高佳説,目前分佈式光伏發電的宏觀政策到位,但也有落實的難處,如標桿上網電價補貼“難支付”。

  高佳表示,目前國內推廣分佈式光伏發電,有不少光伏企業向私人推廣、安裝分佈式光伏發電設備,最終是個人身份參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者“全額上網”,與地方電網形成電交易。

  按政策規定,地方電網應以標桿上網電價支付給企業售電費用,但這一過程中,需要提供發票,而個人沒有資格出具正式增值稅發票,必須註冊公司,但個人註冊發電公司又難以具備多方面的條件,形成了連環套,最終影響分佈式光伏發電向個人、普通家庭推廣。

  ——建設難。在東部地區,由於沒有大面積的土地供建設分佈式能源,一些太陽能電廠建設在了廢棄廠礦整理出來的鹽鹼地上,但即便是這樣的土地也越來越少。王偉説,原本計劃將電廠建在一些大企業的樓頂,但雙方很多細節問題談不攏,這些企業擔心電站安全問題,如漏水、會不會引發火災等。

  此外,不少樓頂的業主經常變動,即使簽了協議,後面的業主也會以各種理由不承認以前的約定,這給企業帶來困擾。

  地方保護主義亟須糾正

  業內認為,當前光伏企業現在正處於緩慢的恢復期,前景看好,它仍然是戰略性新興産業,要解決目前的困難需要國家政策部門協調。國家應當在光伏電站領域實行準入制,及時糾正各地政府保護地方企業的不合理規定,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加大光伏産業創新支援力度。

  針對“路條倒賣”問題,高紀凡等提出,國家應當在光伏電站領域實行準入制,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共同制定準入標準,並在全國統一實施。

  高紀凡説:“中央已明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希望相關部委能及時糾正各地政府保護地方企業的不合理規定,在光伏電站領域營造一個公開、公正的政策體系與市場競爭環境。由此,光伏産業才能以市場法則實現優勝劣汰,實現良性發展。”

  在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王仲穎看來,資金實力與行業背景應當成為光伏發電領域設立準入標準的兩大著力點,但這一工作專業性很強,相關政府部門應當與産業協會、龍頭企業進行充分商討,以便形成共識。

  對於融資難等問題,高佳等專家提出,借鑒發達國家支援引領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升級的做法,國家主權基金以股權投資的形式進入骨幹企業,明確進入和退出機制,形成多元化投融資渠道。

  業內人士認為,在全球光伏市場格局因為貿易壁壘而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應積極推動企業對內“撒開面”和對外“走出去”,也可以將光伏發電成套設備作為國家對內扶貧和對外援建項目,幫助欠發達國家和地區解決基礎電力設施缺乏問題。

  此外,不少企業和專家都認為,應當加大光伏産業創新支援力度。通過安排專項創新資金等方式,加大對光伏關鍵技術研發的支援,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這些措施將有利於保持中國光伏行業的全球競爭優勢。(記者鄭良、楊紹功、付敏、方問禹、王昆、馬姝瑞采寫)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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