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巡視組近期通報6家央企巡視意見,指出了一些主要問題,如“投資項目虧損嚴重”。一些央企雖處於虧損狀態,但其業務招待費並不低,如中鹽2010年為7557萬元,2011年為8703萬元。
一家央企,一年花數千萬元業務招待費,多乎哉?不多也。2012年榮登A股市場之首的一家央企,業務招待費竟高達8.37億元!數千萬與數億還差一個數量級,問題是,天價業務招待費也花了,企業還處於虧損狀態,如此難看的業績怎麼對得起國有資産出資人?
所謂的“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了生産、經營合理需要而發生支付的應酬費用。一般包括業務宴請、工作餐開支、贈送紀念品開支、參觀開支以及由此帶來的交通費等。然而,很多時候它就是一個“筐”,合理不合理的、合法不合法的,甚至個人、家人吃喝玩樂消費都可以往裏裝。
啥都可以往裏裝,裝筐的人難免就要截留一點。央企高管頻頻落馬,而且一查就是一窩,中石油、中移動、中核總公司等都榜上有名,令人觸目驚心。由《法制日報》指導完成的《2011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顯示,國企犯罪高管平均每人貪腐3380萬元。央企高管若涉腐敗,貪腐數額以及造成的損失,遠非一般國企高管可比。企業鋪張浪費、高管腐敗只是天價招待費導出風險的一個方面,更嚴重後果還在於,如果它變成賄賂金,為獲得項目而行賄,不但助長社會腐敗之風,還涉嫌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可以説,央企天價招待費是不合理的,對社會、經濟大環境也是有害的。
企業完全不招待不行,完全杜絕招待費用不現實,哪怕有行政撐腰的央企也不能免俗,作為國資出資人,公眾只希望將招待費用控制在合理、合法的範圍,用到應該用的地方,而不是現在這種自我授權、自説自話的狀態。因為壟斷的存在,難以通過市場競爭來發現價格、控製成本,因此有必要設計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對權力、利益和決策過程進行橫向制衡,提高決策的公開性與民主性;一方面是監管部門對天價招待費中可能藏匿的靡費公帑、貪污腐敗等進行追究和問責,架一條管理者不敢隨便觸碰的“高壓線”。
(連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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