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新《消法》就將正式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這是1993年《消法》頒布近20年來的首次大修。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局長陳學軍就新《消法》的熱點問題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記者:如何看待此次新《消法》出臺的意義?
陳學軍:新《消法》立足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針對消費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進行了重要完善,比如明確了個人資訊保護、完善了商品和服務的“三包”規定、加大了對欺詐行為的懲罰力度等,這些細化消費者權益的規定,加大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體現了國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
記者:此次新《消法》讓人印象最深刻的改變在哪?
陳學軍:新《消法》最重要的改動是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這表現在方方面面,且有很多突破性的變化。一是首次在法律層面上明確了經營者召回缺陷商品的義務,這個規定打破了只有汽車單一商品實行召回的局限,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二是明確經營者的舉證責任,新《消法》規定,六個月內出現瑕疵爭議,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人,“舉證責任倒置”成為破解消費者維權難、維權成本高的利器。
另外,這次新《消法》對規範網路購物、個人資訊保護等新興領域的突出問題也都制定了相應規則,如網購“冷靜期”制度、金融消費知情權保護等,這些新規定針對性強,進一步填補了法律空白。
記者:作為主要執行機關,新《消法》的實施對工商部門消費維權工作賦予哪些新任務?
陳學軍:新《消法》對行政部門處理消費投訴和答覆消費者的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也豐富了行政部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執法手段,加大了侵權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為工商部門推進職能轉變、加強市場商品和服務監管提供了有利的執法依據。
以上海為立足點,借助新《消法》的實施,市工商局將站在一個新的高度,與服務上海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緊密結合,與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化工商部門職能轉變等工作緊密結合,不斷提高新形勢下的消費維權水準。
記者:圍繞新《消法》的頒布,市工商部門今年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陳學軍:今年是新《消法》實施第一年,我們首先將結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活動,圍繞“新消法、新權益、新責任”年主題,開展新《消法》的宣傳培訓,使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準確把握新《消法》的立法精神和修改內容,增強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和消費者的依法維權意識。
此外,今年我們還將在改革維權工作機制上下工夫,推動維權理念創新。比如,我們今年會積極探索小額消費爭議解決機制,建立跨區域消費糾紛調解機制,建立完善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工作聯動機制,提高調解效能。還比如,我們將進一步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優化“12345”市民服務熱線承辦機制,深化工商部門“12315”平臺數據的挖掘利用,加強消費投訴數據統計分析,及時從中發現違法案件線索。
記者:新《消法》推出的同時,《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也已經啟動了,上海的《條例》與新《消法》相比,哪些領域會有跟進?
陳學軍:《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修訂是今年工商部門的主要任務。根據市人大確定的地方立法項目安排,我們將針對上海特大型、國際化城市的特點和上海消費維權工作的熱點、難點,配合做好有關立法調研和修改草案起草等工作,完成修訂任務。
此外,我們還將制定和完善本市工商系統關於投訴處理程式、商品品質抽檢、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查處等配套文件,為加強消費維權工作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本報記者 徐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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