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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價菜坑爹:碟大分量少縮水吃不飽 可打折沒發票

2013-11-27 14:25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一些食肆縮減菜量充特價 最低消費標識不明 給顧客設開發票門檻

  一道特價菜,原來只有正常分量的2/3;要想進包房,必須有最低消費;要開發票,特價菜不能算入內。近日,記者陸續接到市民反映,隨著物價和人工成本的上漲,一些酒樓為吸引顧客,又使出各種優惠手段,但暗藏消費陷阱。

  廣州市消委會提醒,無論是特價菜還是包間最低消費,商家都應在消費者消費前告知,如果未盡到提前告知義務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可到消委會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碟大分量少 特價菜坑爹

  昨晚,在吉祥路上班的吳先生請朋友在解放路一家粵菜館吃飯,遇到了一件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吳先生看到功能表上和飯館內有多處特價菜的推薦,一道原價30元的菜,“優惠價”為18元,而且特價菜還不少,吳先生準備點幾道,但讓他想不到的是,點菜時,服務員立即提醒特價菜肯定不夠吃。並建議特價菜可以點兩份,正當吳先生納悶時,吳先生點了其中一份素菜,上菜後發現盤子不小,但分量明顯縮水,“只有這家酒樓正常價格菜式的2/3大小,幾個人點一份根本不夠吃。”吳先生邀請了4位朋友,本來計劃點6道菜,結果最後點了8道菜才夠吃。“這也叫特價菜,不如叫縮水菜才好了。”

  説是可打折 不給你發票

  最近許先生在天河一家中餐館吃完飯後,消費了521元,想開公司抬頭的發票,但當他向服務員提出該要求時,服務員小聲告訴他,“不要發票,可以打九折。”許先生考慮了一下,還是選擇開具發票,但他發現,服務員臉馬上“變黑”。

  另有一位市民徐先生反映,在一次就餐後,他也要求開發票,但被告知有三道菜是特價菜,不能算入開發票的額度內,所以發票沒開成。

  點菜時才知須最低消費

  在環市路的一家名為喜愛軒酒樓,記者採訪了解到,在該酒樓包房消費就明確6至10人一間的房間,消費最低要求為680元,“這是凈菜價,還不包括茶位、酒水等費用。”在楊箕地鐵站附近的一家名為“鄉巴佬”的湘菜館,也要求有包房最低消費,從280元到380元不等。

  記者採訪中發現,這種設置最低消費的酒樓不在少數,“我有次和家人去吃飯,想在房間吃,安靜點,開始並不知道有最低消費,點菜才被告知。”胡女士告訴記者,她想退房間又有點擱不下面子,“因為還有幾位從外地過來的親戚在。”胡女士説,她只好多點幾道菜湊夠最低消費,“最後當然吃不完,打包帶走。”還有市民李先生也反映,他曾經就餐發現最低消費後,想與酒樓內部長協商減少,對方堅決反對,“即使有最低消費,很快房間也就被訂完了。”讓李先生不解的是,在包房內還享受不到大廳內的特價菜,價格明顯貴很多。

  消委會提醒:

  包間最低消費可設置商家有義務提前告知

  針對這些問題,記者諮詢了廣州市消委會。據悉,關於包間最低消費的問題,國家目前沒有強制規定,但包間的最低消費設置,商家應該提前告知消費者,而商家事後才告知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顧客如被強收費,則可以到消委會投訴。

  特價菜是否就可以短斤少兩?消委會表示,對於特價菜分量的界定,目前也沒有相關的限制。不過,對於特價菜的分量,商家有義務告知消費者。對於嚴重貨不對板的特價菜,例如廣告是一大盤實際只有一小碟的情況,商家就涉及到欺騙消費者,但對於是否構成欺詐,還要視實際情況而定。

  對於部分餐館的特價菜不能開發票的情況,消委會表示,打折不能作為不開發票的理由,即使消費者享受了打折讓利,商家也應按照打折後的實際營業額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消費者應該在消費後主動索要發票。 記者 楊進 李大林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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