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開始對創業板“出手”了。以5月22日為例,走勢強勁的創業板在當天遭到重挫,創業板指數大跌33.77點,跌幅達3.15%。之所以出現這種大跌走勢,與前一天晚上7家創業板公司齊發風險提示公告有關。由於這7家公司股票前期漲幅巨大,因此7家公司按照深交所的要求齊發風險提示公告,這被認為是管理層潑冷水讓創業板停止瘋炒的信號。
市場因此而困惑。因為就在7家公司發佈風險提示公告的當天,證監會主席肖鋼表示,要把轉變職能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頭等重要的工作。對不該管的事情,要堅決地放、逐步地放、放到位;法律允許放的,抓緊放,法規還不允許放的,修訂法規條例後逐步地放。此言剛落,深交所這邊就要求一批近年來漲幅巨大的創業板公司集體披露風險提示公告,顯示出管理層對惡炒創業板的擔憂。因此,投資者有些不解,究竟對創業板股票的上漲該不該管呢?
對於一個成熟的市場來説,這顯然構成不了一個問題。只要股票的炒作不涉及資訊泄漏、內幕交易、股價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只要股票交易符合交易規則的規定,監管部門就不應該干預股票的上漲。實際上,放眼國外成熟的股市,還真是很少有監管部門干預股票上漲的;倒是股票下跌了,或者在股票低迷的時候,監管部門常常會採取一些措施來提振股市。這一點與我國股市正好相反,因為在更多的時候,我國股市上漲往往會招來監管部門的干預甚至打壓,只有在股票下跌與低迷的時候,管理層才能夠安下心來。這實際上正表明瞭我國股市的不成熟。
也正因為我國股市不成熟的緣故,創業板是一個問題板。因此對於這樣一個市場,在股票大幅上漲的時候,管理層使出調控之手對股票管理一番,是可以接受的。畢竟創業板股票很多都缺少必要的投資價值,因此創業板股票大漲之後,就意味著投資風險的增加。尤其是在創業板股票惡炒的背後,並不排除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的存在,不排除炒高的創業板股票是個陷阱。因此管理層出手干預可以視為是對股市負責、對投資者負責的行為。即便真的如肖鋼主席所言,對不該管的事情要堅決地放,但這種放手也是有一個過程的,而不是簡單地一“放”了之。因為這種放手是需要有嚴格的監管制度作保障的。否則,難免會一“放”就亂。
而就這次7家創業板公司齊發風險提示公告而言,嚴格地講,這不應視為管理層的干預行為,不屬於“管”的範疇。更應視為是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一種完善。作為上市公司來説,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是有義務向投資者提示投資風險的。只是由於目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不完善,在怎樣的情況下上市公司應向投資者提示投資風險,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所以這才有了深交所的統一要求。從規範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要求來講,這樣的風險提示以後應該固定下來,使之常規化。如此一來,這種風險提示也就與管理層的干預扯不上關係了。所以,儘管對於我國股市的不規範來説,管理層對創業板的惡炒加以干預是必要的,但7家創業板公司根據深交所的要求來發佈風險提示公告,並不屬於管理層干預創業板炒作的範疇,這應視為是上市公司一種正常的資訊披露。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