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繼續深化已出臺的各項改革”,其中之一是“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貫徹落實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制定出臺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加強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整頓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等重點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
實現中低收入者實際收入十年翻番是難點
今年2月公佈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實際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爭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長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準全面提高。”實現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實際收入10年翻一番,需要每人平均收入年均增長7.2%,而從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實際增長速度來看,1979-2011年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實際年均增長為7.4%,超過了十年翻一番的年均增長率要求;從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實際增長來看,2001-2011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實際年均增長達到9.5%,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實際增長達到7.4%;從進入2010年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實際增長來看,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8.4%,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實際增長11.4%,2012年我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9.6%,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實際增長10.7%。歷史數據表明,改革開放34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實際收入已經翻了三番多。特別是科學發展觀提出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實際收入的增長加快。進入新世紀以來,黨和政府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實現國內生産總值與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十年翻番等新要求,科學發展觀日益深入人心,“共同發展、共用成果”已成共識,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實際收入十年翻番是可行的。
儘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實際收入實際做到了十年翻一番,但是就總體來説,中低收入者的增長遠低於高收入者的增長,最低收入者的實際收入並做到十年翻番。由於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長遠低於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長,導致全國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從改革開放前不到0.3擴大到超過0.4。因此,在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十年翻番時,側重點要放在“力爭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長更快一些”上。只有這樣,才能縮小居民收入差距,真正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準。
落實和創新“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長更快一些”的制度安排
《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已作出了讓“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長更快一些”的制度安排:如提出了“新增財政教育投入向職業教育傾斜,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建立健全向農民工免費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制度”;“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研究發佈部分行業最低工資標準。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到2015年,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逐步解決一些行業企業職工工資過低的問題”;“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調節力度,改革個人所得稅,完善財産稅,推進結構性減稅,減輕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健全城鄉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準”等。這些制度安排將有利於促進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長的加快,在實踐中不僅要落實好,而且還需要根據實踐進行創新和完善。
□張長生 劉殿蘭
作者單位: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