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經濟新聞》2月15日報道,日本政府將在本期例行國會上提交《不正競爭防止法》修正案,將大幅提高在對非法盜用日本企業的技術等機密的海外企業的罰金等,對負有刑事責任的個人的處罰也將加重。該修正案最早可能在年內施行。
日本政府擬決定,海外企業非法利用日本企業的技術等機密的情況下,最多將對海外企業處以10億日元的罰款。根據修正案,日本企業之間竊取機密的罰款額也被提高,不過對海外企業非法利用日企機密的罰款力度更重。特別加重與外國企業有關的案件的罰款力度尚屬首次。其目的的打擊主要來自新興經濟體等的商業間諜。
此前,非法利用製造方法和工廠設計圖的情況下,無論國內企業還是海外企業都最高處以3億日元的罰款。今後最高將對海外企業處以10億日元罰款,在日本國內洩露機密的情況下最高將處以5億日元罰款。
除了涉及犯罪的法人外,還將加重對竊取機密的個人的刑罰力度。原本最高處以1000萬日元罰款,今後國內事件最高處以2000萬日元,洩露到海外的情況下最高將處以3000萬日元罰款。刑期方面沒有變化,將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罰款外,還將沒收竊取的技術所獲得的利益。例如,如果在刑事判決中證實犯罪獲得了30億日元的收益,日本將從犯罪企業沒收這30億日元,再向法人最高處以10億日元的罰款。對犯罪的個人也將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款。在美國,對海外企業非法獲取企業機密處以的罰款也要高於本國企業之間竊取機密的罰款。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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