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北京時間昨天深夜,世貿組織公佈了中國訴美國反補貼措施案專家組報告,報告認定美國2006年至2012年間對華發起的22項反補貼措施的重要法律基礎違反世貿規則。
中國訴美國反補貼措施案,也稱DS437案,始於2012年5月。本案涉及工業品、新能源産品、化工産品、農産品等共計22類産品,以這些産品反補貼調查終裁前一年的出口美國金額計算,涉及中國企業每年出口金額約72億美元。根據世貿規則,構成補貼需要的條件之一,即政府或公共機構給予財政資助。而此案勝訴,首要意義就在於直接挑戰美國認定中國補貼的這一法律基礎。商務部條法司司長李成鋼:
李成鋼:簡單地説什麼意思呢,就是美國認為中國的國有企業是國家佔有多數股權,控制這個企業,所以它就不把它作為一個企業來看,它把它作為“公共機構”來看。那麼它與其他的企業做交易的時候,它認為提供了補貼。那麼現在,通過這個案子,我們把美國的這種做法,從法律標準以及這個標準的實施方面,都證明違反規則了。這是中方在本案中獲得的一個重大勝利。
本案通過22起反補貼措施“打包”、系統性挑戰了美國在公共機構認定、土地補貼專項性認定和出口限制措施的補貼等法律基礎。李成鋼表示,針對美國近年來頻頻高舉的“雙反”大棒,目前中國已經編織出一張嚴密的法律大網,正從不同角度挑戰美國濫用貿易救濟規則的做法,保障中國企業公平參與國際競爭:
李成鋼:這個案子的勝利,更好地維護了中國産業的利益,從另一個角度來説,中方持續不斷挑戰美方濫用貿易救濟的做法,也是在維護多邊貿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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