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
就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舉行半個月後,福建省政府11月29日以政府令形式公佈《平潭綜合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辦法》,並於即日起施行。這與之前福建省委九屆十次全會的舉行、福建省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敲定相呼應,標誌著福建開啟新一輪改革大幕。
平潭再次先行先試
據福建省政府新聞發言人盧承聖在12月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管理辦法》共5章43條。其顯著特徵是最大限度地降低準入門檻和創業成本,有利於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激發投資主體活力。《管理辦法》將放寬經營範圍登記,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禁止的外,商事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範圍。
據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介紹,此次《管理辦法》主要包括先照後證、商事主體直接登記制、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市場主體、放寬經營範圍登記、改年檢制度為年度報告制度、實行經營異常名錄製度等9個方面。他舉例説,比如過去要求股東在2年內出資到位、首次出資額不低於總資本的20%等;在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後,股東或發起人可根據公司實際運營情況,自行分批進行繳納。
商事登記改革明年全省鋪開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周青松表示,現在平潭的外資企業有197家,其中臺資企業142家。商事登記改革將給包括臺商在內的境外投資者帶來4大利好。
一是放開了登記名稱,可更好地與臺灣本土名稱慣例對接;二是鼓勵類、允許類的臺資企業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接登記,不用提交審批機關的審批文件,就可先行辦理營業執照;三是減輕臺商的出資壓力,臺商出資以什麼投資方式、多長時間到位,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四是經營範圍由企業自主選擇並可靈活表述,與臺灣習慣做法更接近。
《管理辦法》的出臺,將為福建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奠定基礎。據介紹,福建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商事登記改革之後,將在2014年一季度之內,延伸到廈門市、泉州市和福州市有關地區,試行開展工商登記制度改革。2014年9月之前,在福建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12月1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印發了《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文件,商事登記機關開始向商事主體頒發新版營業執照。
福建是中國最早實行對外開放的省份之一,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歷史上一直承擔著“排頭兵”角色,曾經創造國企改革的“鬆綁放權”、特區建設的“特區速度”、民營經濟發展的“晉江模式”等諸多改革經驗。
再造全國綜合改革試驗區
在中國新一輪的改革大潮中,福建依然謀求先行先試。福建省委九屆十次全會11月25日至26日在福州舉行,研究部署了福建新一輪的改革,明確再創改革開放新優勢,把福建打造成為全國綜合改革試驗區。
福建具有生態、臺港澳僑、海洋、民營經濟等優勢,這些優勢也是福建發展的潛力。福建省委書記尤權強調,要通過機制體制創新,把福建優勢轉化為現實優勢,使之成為發展的內生動力與核心競爭力。
抓住新一輪改革機遇,福建已啟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激發投資主體活力;深化機構改革,重點整合組建6部門、撤銷2部門,設39個省政府工作部門及其7個部門管理機構,爭取明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機構改革任務;推進簡政放權,現已是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民營經濟是福建經濟發展的一大特色和支撐,2012年民營經濟增加值佔福建GDP的比重就達66.7%。為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福建致力破除民間投資的“玻璃門”、“彈簧門”,引導和支援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産業、社會事業和特許經營領域,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企改革等,營造民營經濟發展的樂園。
近年來,國務院先後批准平潭、廈門、泉州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目前,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福建力爭重點區域綜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的突破,著力推動平潭建設貿易自由港、廈門探索自貿區建設、“泉州金改”促進實體經濟與金融良性互動。
“不能把改革寫在紙上、喊在口上,遲遲沒有作為;要大膽闖、大膽試,力爭明年改革有新突破。”尤權説。福建已提早擬訂2014年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工作方案,以確保明年改革有良好開局。(章文秀、羅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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