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4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3日在立法會答問會被議員投擲玻璃器皿,雖未擊中,但引起社會譁然,4日出版的香港報章都強烈讉責這種議會暴力。
《大公報》的社評形容,這是香港特區立法會歷來最嚴重的暴力事件,在反對派變本加厲的肆意破壞之下,今天的特區立法會幾已淪為“全港最野蠻、最粗暴、最不講法理”的地方,出席會議的行政長官和官員不僅尊嚴受損,眼下連人身安全也開始不保。
《經濟日報》社評指,此粗暴行徑顯已逾越港人底線,令議會與港人蒙羞,應予嚴正譴責。《文匯報》指,這是對法治社會和文明議會的嚴重挑戰,法治香港不能容許違法暴力肆意妄為。《新報》則呼籲不要讓暴力政治在香港升級。
對於投擲玻璃器皿,涉事議員當日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聲稱,“忘記”剛才投擲了什麼東西,又咆哮説,“是又怎樣?這種人該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事後對媒體説,有關行為完全不能接受,應受公眾譴責。
林鄭月娥表示,已就此事件致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達高度關注。她並希望曾主席能與其他立法會議員,在議事規則或其他方面採取措施,防止這類事件再發生。行政長官辦公室事後證實,已就事件報警。
香港《商報》11日發表的社評指出,雖然議員在議會內發言和意見表達的權力受到保障,但並不等於享有無法無天的特權,其違法暴力行徑可被容忍。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無人可以淩駕法律之上,投擲玻璃器皿的議員已涉及刑事罪行,執法機構必須依法追究,嚴懲違法犯罪惡行,才能有效打擊蔑視法律和踐踏法治者的囂張氣焰,還社會和立法會以安寧、秩序和人身安全。
《明報》社評指出,由激進議員加入立法會開始,議事堂內由語言粗鄙、喧嘩叱喝、掃枱、擲香蕉、投雞蛋、撒溪錢,到3日拋出玻璃杯,投擲的物品由傷不了人到有殺傷力,逐步升級,若放之任之,行政長官和官員日後在議事堂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稍有理智的人都同意不應該持續下去,必須匡正。
《星島日報》的社評認為,這樣的暴力行為,不能一句譴責了事,更要追本溯源,深入了解立法會為何會“淪落”到出現這種場面,從而治標又治本。
《文匯報》認為,議會暴力化的趨勢愈演愈烈,不能簡單歸結為行政立法關係惡劣,最大的原因是佔議會少數的反對派議員全面對抗建制,從議會暴力到沒完沒了的“拉布”,企圖全面癱瘓政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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