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綜合報道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佈的《關於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中央將安排80億元用於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其中,環境治理工程35億元,節能、迴圈經濟和資源節約45億元。
重大環境治理工程安排的35億元資金中,投資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最多,達15億元,大氣治理項目脫硫脫硝等不超過15%。
《通知》明確,本著權利和責任同步下放原則,除極少數資金由國家發改委直接安排到項目外,具體項目安排許可權下放到省級發展改革委,採取報備方式。
投資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的15億元資金,將採取打捆下達的方式支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和內蒙古大氣污染治理項目。
《通知》還明確了補助標準,即非電行業大氣環境治理項目(鋼鐵、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等脫硫脫硝高效除塵,石化行業和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抑制等)按不超過15%,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3000萬元控制;其餘項目原則上按東、中、西部地區分別不超過8%、10%、12%,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為1000萬元進行控制。
重大環境治理工程中,中央擬安排預算內投資10億元,支援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山西、山東、黑龍江、西藏等地區秸稈綜合利用項目。
據了解,中央支援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重點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抑制和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提升項目,以及潔凈煤配售、供應體系建設項目。
《通知》表示,年節約標準煤2000噸以上的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提升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餘熱余壓利用項目,重大、關鍵節能技術與産品規模化生産和應用示範都在申報行列。
對於完成節能目標特別困難的地區,《通知》要求擬安排海南、寧夏、新疆中央預算內投資共計6億元,採取打捆下達計劃方式。上述地區安排節能重點工程的投資應不少於40%。
此外,中央擬採取打捆下達計劃方式安排江西、貴州、雲南、福建(含廈門市)、青海5個生態文明先行示範省共計13億元投資和26億元其他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投資。(中國環境報)
[責任編輯: 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