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被稱為“水十條”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已經在年前獲得國務院常委會通過,有望在下月出臺。經過多輪修改的“水十條”將在污水處理、工業廢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進行強力監管並啟動嚴格問責制,鐵腕治污將進入“新常態”。
上述權威人士告訴記者,下一步環保部將陸續出臺配套措施、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即將出臺的“水十條”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專項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加快水價改革,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健全稅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會投入,促進多元投資等。
“相比已經得到足夠重視的空氣污染問題,從長期危害性和治理難度等方面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問題更值得關注。”該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下一步環保部將全面落實“水十條”,源頭治理將成為重點,特別是將著力對地表與地下、陸上與海洋污染共同治理,並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等制度,全面推進山水林田湖保護、治理和修復。“環境違法和環境執法方面啟動強力問責機制,使其受到應有的處罰。” 上述人士説。
在近期召開的兩會中,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首次出現在報告中。報告提出,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實行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
不容忽視的是,目前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形勢依然嚴峻,水污染情況觸目驚心。據監察部的統計顯示,近10年來我國水污染事件高發,水污染事故近幾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全國城鎮中,飲用水源地水質不安全涉及的人口約1.4億人。水利部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水庫水源地水質有11%不達標,湖泊水源地水質約70%不達標,地下水水源地水質約60%不達標。(下轉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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