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在法庭上 資料圖
新華社9日消息 記者從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月9日,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的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
簡歷:
劉漢,男,四川廣漢人,1965年10月25日出生,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連續三屆當選四川省政協委員、常委,其資産高達400多億元人民幣,曾被《福布斯》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劉漢在上世紀8、90年代市場經濟初起、價格雙軌時,從木材運輸和建材等貿易中賺得第一桶金,此後1994年在期貨市場中一戰成功,躋身億元富豪之列。1997年成立四川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海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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