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事件再傳新進展。惠州警方證實,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因涉嫌挪用資金,已經被依法刑拘。
雷士照明股票自8月8日停牌後,截至昨天仍未復牌,全年跌幅為4.35%。
今年10月以來,鬧得沸沸颺颺的雷士照明事件日漸升級。10月28日下午,認證為雷士照明的官方微博曬出一張“立案告知書”的圖文照片,其中稱,惠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對雷士照明吳長江等人挪用資金一案,認為涉嫌有犯罪事實發生,現立挪用資金案進行偵查。
10月29日下午,惠州市公安局向外界證實,吳長江因涉嫌挪用資金被惠州警方立案偵查,詳細情況不便透露。
12月16日,網上傳出吳長江已經被警方刑拘一事。惠州市公安局確認吳長江的確因涉嫌挪用資金被惠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詳細情況仍沒有透露。
據內部人士透露,“公安局經偵支隊成立了專案小組負責這個案件。上周他們飛到北京將吳長江帶走,現在他(吳長江)關在惠州市看守所裏。”據了解,吳長江以挪用資金罪名被立案,涉嫌挪用雷士照明約1.73億元資金。該人士稱,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0日,後將交由檢察院決定是否對吳長江予以逮捕。
讓人尋味的是,12月17日,德豪潤達發佈公告稱,作為公司第二大股東的吳長江,目前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被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輪候凍結,輪候凍結數量達1.3億股(佔公司總股本9.31%),委託日期為12月12日,輪候期限為24個月。
今年8月8日,雷士照明一紙公告,解除了吳長江首席執行官的職務,由雷士照明董事長兼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擔任臨時首席執行官。公告稱:“董事會獲悉,吳長江于2012年代表雷士照明附屬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與其三家關聯公司(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重慶恩維西實業有限公司和中山聖地愛司有限公司)各簽署一份許可協議,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權利,為期20年。”
兩每人平均借助媒體,隔空對壘,互斥對方進行利益輸送,試圖掏空公司。
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投票審議“罷免吳長江的董事職務及其在任何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職務”的議案,超過95%的股東投下贊成票,罷免吳長江。
這是吳長江第三次離開自己一手創建的雷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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