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多少張信用卡?2張?3張。要是有91張呢?是不是連交年費都費勁?
昨日,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獲悉,李某因為連續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獲刑10年並處罰金30萬元。
2年多連續冒領信用卡
2011年12月至2013年3月期間,李某與蓋某經預謀後,由李某負責提供虛假的身份資訊,通過電子郵箱傳送給蓋某,蓋某利用其作為銀行信用卡專員的職務之便,冒用申請人名義簽名,騙領信用卡50張,其中41張信用卡産生銀行欠款本金675843.41元。
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期間,李某與趙某、曹某經預謀後,再次由李某負責提供虛假的身份資訊,通過趙某轉遞給曹某,曹某利用其銀行信用卡專員的職務,不履行審核手續,直接將申請資訊報送銀行,騙領信用卡20張,其中15張信用卡産生銀行欠款本金312170元。
協助他辦卡的人也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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