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 王曉芳)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吳文學昨天透露,各級旅遊管理部門要將文明旅遊工作列入考核重點,建立文明旅遊宣傳引導工作的檢查考核機制,對旅行社和導遊領隊的相關工作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和考核。
吳文學表示,未來將建立導遊領隊文明旅遊宣傳引導責任制,追究未能有效履行文明旅遊宣傳引導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的導遊、領隊和旅行社責任。此外,省級旅遊管理部門要重點抓好出境領隊的集中培訓工作,並督促指導市、縣級旅遊管理部門及旅行社等用人單位具體做好導遊領隊的培訓工作。
為更好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天津市旅遊局等19個省級旅遊管理部門和中國國際旅行社等20家旅遊企業達成了《治理旅遊市場秩序 提升文明旅遊素質常州共識》。共識指出,大中型旅遊企業要帶頭轉變旅行社經營模式,徹底摒棄“零負團費”“組團賣團”的經營方式;加強旅遊市場協同監管,對旅行社重在管合同,對導遊重在管資格,對飯店重在管品質,對景區重在管等級,加快完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記錄,建立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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