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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基層官員“被動”吃空餉:上級叫我們休息

2014-09-26 09:15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坐在堆滿雜書的木桌前,陳景雲遞來了一張手寫的“吃空餉”具體人員名單,共33人。此時,距他舉報自己吃空餉已過去3個多月。

  陳景雲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早已是新聞人物。2014年6月,這名正科級幹部發帖舉報自己吃空餉7年、詐騙國家20多萬元,隨即引起輿論聚焦。

  “我希望上級能針對我的問題,依法依紀先從我查起,處理零陵區100多個單位、770多人的‘吃空餉’問題。”他在網帖中稱。

  中國青年報記者抽取陳景雲所寫名單中的17人進行核實,最終,6人承認曾經沒上班而領取了工資或補助,另有1人雖名義上在崗,但至今仍在開店。

  不過,被證實曾吃空餉的幹部均表示,這絕非其本意,而是達到某一年齡或工齡後,根據當地的土政策,或者退養,或者外出打工、經商,或者由領導職務改成非領導職務,“是上級叫我們休息”。

  今年以來,湖南整治“吃空餉”風暴正勁,在編不在崗的幹部陸續返回單位。但多名受訪幹部反映,由於沒有安排具體工作,有的人返崗只是“上午報個到,下午在家打牌”。

  “不上班沒有道理,但請回來,還是不好安排工作。”永州市一名熟悉人事政策的政府官員坦言。

  三類人被舉報吃空餉

  陳景雲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單單是其供職的零陵區七里店街道辦事處,包括他在內就有至少33人曾經吃過空餉。

  他列舉的吃空餉人員主要分為3類。前兩類分別是改非人員、退養人員。

  這兩類人員的産生,與一道年齡線有關。在一些地方,超過這條線仍擔任某級別領導職務的幹部,通常要改為非領導職務(簡稱“改非”)。有的人員超過這條線,則會保留工資、離崗退養。陳景雲稱,這一年齡線在零陵區曾是45歲。

  記者看到,在陳景雲所寫的吃空餉人員名單中,他把自己劃入了“改非幹部吃空餉”類,共3人,而被指吃空餉的退養人員共9人。

  永州一名官員用“土政策”評價這一做法。“按道理不能這麼弄,可為了解決超編、領導超職數的問題,一些地方就把到年齡的幹部‘一刀切’了。”

  第三類是外出人員。陳景雲解釋,有關部門在過去曾鼓勵分流、下海,員工給單位交一些錢即可在外自主謀生,有的還可繼續領取工資或補助。這類人員有7人。

  記者注意到,上述三類群體的共同特點是:當年均因土政策而離崗,如今年齡大多50歲以上,級別相當於正科或副科。

  2003年,陳景雲第一次向上級反映吃空餉問題。“當時是匿名給紀檢、組織、人事部門寫信。”陳景雲説,他並未針對具體單位,只是描述這種現象比較嚴重,“同時,有些地方明明一個職位可以做的事情,卻要五六個人去做,增加了幹部編制”。

  3年後,有一次,區裏召開加強幹部管理的座談會,已是七里店街道辦副書記的陳景雲再次提出這個觀點。

  這些情況反映沒有回音。直到今年4月,陳景雲發帖“自首式舉報”,零陵區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終於引起關注。

  2011年,零陵區已被曝光一起百餘名教師吃空餉的事件。

  陳景雲發帖舉報的時候,湖南省各地整治“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的行動開展已久。全國範圍內,針對“吃空餉”的大規模治理也屢見報端。

  永州對此項整治頗為重視。永州市委書記陳文浩曾在一次調研中強調,機構編制部門要利用“三超兩亂”專項治理的契機,著力解決好過去不能解決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建章立制,在制度上做文章。

  整治無疑取得了一定成果,據《永州日報》2014年8月23日報道,截至6月底,永州市共自查出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吃空餉”人員498人,已糾正處理401人,追繳資金276.35萬元。

  報道披露,永州市祁陽縣、零陵區的工作力度較大,在追繳的276.35萬元資金中,這兩個區縣佔了95%以上。

  《永州日報》開始公示部分區縣、單位的“在編不在崗”人員名單。陳景雲統計發現,單在今年4月,零陵區9家單位就公示了184人。

  陳景雲有些疑惑:零陵區9家單位184人在編不在崗,那麼,全區所有單位會有多少人吃空餉?永州11區縣的數量,是否會超過官方公佈的498人?

  “零陵區吃空餉人員共有770多人。”陳景雲稱,這個數據是一名基層幹部告訴他的,來源是一次會議。後來,“770人吃空餉”的説法被多家媒體引用。

  對該數據的真實性,官方此前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不予回應。

  領導叫我們不要上班

  “我們不想退,45歲就退了,講出去好難聽啊。”時至今日,回憶起被説服退養的那一幕,七里店街道辦工作人員劉明仍然心有不甘。

  退養人員,正是陳景雲“吃空餉”人員名單中的一個類別。其實,退養現象在全國許多地方都曾出現,絕非零陵區“專利”。

  2003年,劉明45歲,距退休還有15年。一天,街道辦領導告訴他可以不上班了,讓年輕人來上,“45歲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卻叫我不要幹了”。

  七里店街道辦另有兩名工作人員稱,他們退養是在48歲。所有受訪退養人員均證實,當時不用寫任何申請,領導主動找他們談話,“領導説行就行了”。

  “我們不可能硬要上班,肯定要服從安排。我們不可能賴在單位説:‘我要上班,領導為什麼不叫我上班?’當時我們也沒這麼説。”七里店街道辦一名退養人員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坦言,“如果我們這麼説了,單位領導肯定對我們有看法。”

  他們加入了退養人員的隊伍。每天,他們不用去上班,但銀行卡仍可收到每月2000元左右的工資,只是少了下鄉補貼等補助。一些人則在當地做起了生意。

  當時他們難以想到,在後來全國不少地方治理吃空餉的行動中,離崗退養人員均被列入治理範圍。而今年,作為“在編不在崗”人員,他們全部被通知回單位上班。

  劉明退養前後,2003年,恰逢陳景雲調入七里店街道辦任職。4年後,“改非”的命運落在了正科級幹部陳景雲的身上。陳景雲也成為日後自己舉報“吃空餉”群體中的一員。

  那年,陳景雲45歲。“改非”次日,他依舊早上8點來到街道辦,但感覺已經不一樣,“大家對我很客氣,就像對客人一樣。”

  他回憶,有人來單位辦事,不知情的同事説“這事要找陳書記”,一旁馬上有人説“他已經‘改非’了”。於是,陳景雲的事情漸漸少了起來。

  如果列席一些會議,陳景雲也不太敢發表意見了。他隱約意識到,自己不是領導,能夠被通知來開會,已經是現任領導對自己的一種禮貌。

  從心態邊緣化,到逐漸不來上班,這被認為是官場的一種潛規則。永州市多名受訪“改非”幹部、人社系統官員均向記者證實,幹部“改非”後,很少有領導專門通知其不用上班,但大多不會分配具體的工作。

  前述官員表示,事實上,一些現任領導未必希望在單位看到“改非”幹部,“去上班了,現任領導會認為你有意見;不去上班,某種意義上,還被看作是對領導的支援。”

  “我打破不了這個潛規則,這是一個組織。”陳景雲有些無奈,官場“設計”的流程,把他推向了曾經舉報的“吃空餉”的大軍之中。2007年以來,雖沒有上班,但他每月依然可以收到兩三千元工資、補助。

  相比較而言,永州市另一區縣的幹部張德更幸運一些。“改非”後,這位副職領導級別提了一級,由副科變為正科,成為主任科員,工資是每月3000多元。

  這樣的待遇不算最好的。張德告訴記者,在一些地方,幹部“改非”後,還可能會被安排到國企擔任老總,領原單位、國企的雙份工資。

  被分流而外出打工經商

  作為外出人員,七里店街道辦工作人員李飛離開單位之後的道路,稍微辛苦一些。

  李飛大約在2012年前後“外出”。李的親屬李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當年,街道辦的工作人員很多,“是單位要他們出去的,要分流。”

  在李薌看來,街道辦的工作人員有100多人,但感覺其實有二三十人就足夠了,其餘大都沒有太多工作,有的人在單位玩一玩、出去逛一逛,之後就回家了。

  “李飛沒辦法,看單位人這麼多,這麼受壓制,年輕也沒事幹,就出來了。”李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當年單位要他們自己出去,“自己出去的,交5000元給單位;不願意出去的,要交8000元。”

  所謂“出去”,指的就是離開單位打工。李飛到了南方某省,曾經銷售過樓盤,也曾經每月800元工資幫人賣內衣,“做了很多事,吃了很多苦。”

  “我個人認為外出不是件壞事,他們在外面工作也是為國家作貢獻。”李薌稱。

  2004年,作為七里店街道辦班子成員,陳景雲參與過一次關於“外出”政策的會議。他表示,當時的結果是,外出人員工資照發,但每年要給街道辦交1萬元。

  記者在七里店街道辦2007年崗位責任制文件中看到,文件規定,主動外出的每年交3500元,競爭落聘外出的每年交5200元。

  出臺外出人員規定的,不止是七里店街道辦。零陵區富家橋鎮2007年鎮幹部崗位責任制也提及,外出辦實體人員(主動申請)每人交鎮財政3000元,按財政局統一口徑的打卡工資百分之百發放。分流人員則每人交4000元,工資同樣百分百發放。

  2009年,這一崗位責任制文件的表述有所變化。文件稱,對45歲以上人員,實行“自願上崗”優惠政策,一般工作人員能在外自謀職業者,按照區委2002年(15號)文件精神可以外出,但需交每年8000元的待崗費。

  外出人員的待遇並不差。2007年的崗位責任制文件顯示,外出人員享受財政打卡發放的全部待遇,享受工資改革後由區財政補貼發放的有關補助,享受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但李薌稱,李飛每月只收到單位打來的生活費四五百元。

  當年的文件,多少透露出鼓勵人員外出的色彩。2007年的前述文件還規定,符合競爭上崗條件,既不主動申請外出又拒不參與競爭上崗的,停發工資,並不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福利。

  記者注意到,一份印製于2013年前後的七里店街道辦通訊錄顯示,“外出”一欄的工作人員,已有7人。

  在陳景雲看來,在當年,人員外出無疑對單位、個人都是雙贏的。對於單位來説,可以分流一部分人員,而工作人員個人,可以獲得另一部分收入。

  “唯一沒好處的,就是老百姓。”他坦言,這些工作人員外出自謀職業,離開了公職崗位,但是,其工資、補助等依然要由納稅人負擔。

  與退養、改非人員一樣,“在編不在崗”的外出人員今年也被要求限期返回原單位上班。李飛已於今年6月返崗。

  部分返崗幹部稱“回來沒事做”

  今年4月,陳景雲聽説,街道辦的其他兩名“改非”幹部都接到通知“要去單位報個到”。原來,當時,零陵區下發通知,要求在編不在崗人員限期返崗。

  陳景雲至今仍然沒有接到重新上班的通知。他猜測,這或與他舉報吃空餉有關,“給領導帶來了麻煩。”

  但在七里店街道辦一名知情人士看來,返崗的意義並不大。“全部陸續回來了,但是回來幹什麼呢?辦事處人多,現在100多個人,回來之後有些人沒有事幹,每天要去打卡,下午很多人不去。”

  劉明已是第二次被要求返崗了。2008年前後,他按要求返崗,但上班不到半年,又沒有人管了。直到後來,“來個政策又要上班,上班上幾個月又沒事。”

  對於這些當年“被動”離崗的工作人員來説,原先的崗位工作已經有人承擔。而如果説當年請其“改非”、退養的原因是年齡,此時返崗的他們,已更不具備年齡優勢。

  “我已經10多年沒有上班了,單位不可能拿很大的事情給你搞。已經到了50多歲了,也快退休了。”一名退養人員向記者坦言。

  中國青年報記者走訪發現,在部分單位,打卡簽到成為部分返崗幹部到崗的一種形式。零陵區一名幹部打完卡後就回到經營的服裝店。店舖位於該區商業城,其自稱是“老闆娘”,店內招聘營業員的廣告中,留下的也是她本人的電話。

  記者在一天不同時段前往該服裝店,發現她均在店內忙碌。

  “他們不回來上班,不對,但也是對的。”在今年4月前後,張德也按要求回單位上班。他準時上下班了一個月,後來發現,返崗的“改非”幹部中只剩他一人堅持了。

  張德告訴記者,包括他在內的返崗“改非”幹部,都沒有被安排具體工作,“怪不得人家沒來上班。”

  對於屢次舉報“吃空餉”現象的陳景雲來説,如果僅是把返崗當成一種形式,沒有真正分配工作,那實際上,無疑相當於“吃空餉由公開轉入了地下”。

  事實上,在陳景雲提供的33人“吃空餉”具體名單中,“改非”、退養、外出等原因大多是地方土政策等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但是,由這些問題帶來的反思,此刻正在發酵。

  “嚴格意義來説,我覺得我不算吃空餉。”張德説,因為,他並非典型的吃空餉:在一個單位挂名領工資,但實際上自己有另一份差事。

  在張德看來,類似的現象不止出現在七里店街道辦,也不止出現在永州。放任回家,算在編不在崗;但按要求回來,卻又沒有事情安排,“這就是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的寫照。這説明,機構該裁的還是要裁,要精簡人員,控制準入關,不然太多人了。”

  張德記得一件荒唐事兒:在永州市一些地方的學校,40歲出頭的老師就被要求“退二線”,不上課了,反而招聘了不少代課老師。

  他説,如果返崗人員真的全部返回原單位,單位總人數肯定比他們離開時更多。如果這些老員工沒事幹,不僅浪費資源,還容易在單位生一些是非。一窩蜂地把人家趕回來,解決不了問題。

  “沒有配套的制度,回來又不給安排事做,返崗只是走一個形式。”夕陽西下,在辦公室裏翻著雜誌,張德又度過了與公務無關的一天。

  而陳景雲,此刻還在家中,繼續等待請他返崗上班的通知。 盧義傑 實習生 王海萍

  (楊妥對本文亦有貢獻。應受訪者要求,除陳景雲外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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