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7月31日消息稱,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審計署將於8月到10月間“雙拳出擊”,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管理情況將成為治理重點。
日前,財政部和審計署聯合發出《關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財政、審計部門加大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力度,抓好“三公”經費、會議費等預算管理,進一步治理“小金庫”,真正從源頭上斬斷不良作風的“資金鏈”。
“中國財政管理的軟肋是現金餘額的高度分散化。‘小金庫’監管困難,給權力尋租創造空間,因此治理‘小金庫’意義堪稱重大。”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通知》指出,此次專項治理的重點包括預算收入管理情況和預算支出管理,其中“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管理情況將遭嚴查,此外還包括政府採購管理情況、資産管理情況、財務會計管理情況和財政票據管理情況等。對於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數額較大和情節嚴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範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重點是納入預算管理或有財政撥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據了解,今年6月向社會公佈的《國務院關於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衛生計生委本級等34個所屬單位採取轉移收入或虛列支出等方式,賬外設立“小金庫”1.94億元。審計署副審計長孫寶厚曾撰文推算,所有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每年“小金庫”數額可能高達827億元。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説:“清理‘小金庫’行動多年來開展了很多輪,這些年來‘小金庫’的形式更為隱蔽,一些部門、單位把財政資金轉移到下屬單位,比如培訓中心、出版社、各類學會、協會的賬戶上,我想這次治理工作可能更關注這類隱蔽的‘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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