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根據國家統計局日前公佈的數據,媒體計算出城鎮居民收入34年增長71倍,此消息得到廣泛傳播。國家統計局11月14日反駁了此説法,同時表示,從1978年到2012年,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後,全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10.5倍。
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7.4%
根據統計局日前在其官網上公佈的數據,不少媒體近日以“城鎮居民收入34年增長71倍”為題,報道1978-2012年的34年中,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從343元增長到24565元,增長了71倍;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從134元增長到7917元,增長了58倍。
國家統計局昨日對此説法進行了反駁,稱實際上,71倍和58倍指的是城鄉居民收入的名義增長倍數。物價水準上漲使老百姓的實際購買力並沒有增長這麼多。因此,反映居民收入實際增長情況要扣除價格上漲影響。
國家統計局表示,在閱讀或使用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居民收入數據時,不但要看名義增長率,而且更應關注同時發佈的實際增長率。
根據國家統計局每年對十幾萬戶居民家庭的直接調查結果,從1978年到2012年,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後,全國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10.5倍,年均實際增長7.4%;全國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實際增長10.8倍,年均實際增長7.5%。
居民收入增速低於GDP增速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在這34年間,中國的收入分配差距在擴大,用平均收入來計算並不能反映實際感受;同時,這些年居民收入平均增速低於GDP的平均增速。
按照此前國家統計局的報告中,從1978年到2012年我國經濟保持快速增長,年均經濟增速高達9.8%,而同期世界經濟年均增速為2.8%。
王雍君稱,我國整個分配格局是有利於政府收入和企業收入,不利於居民收入的,尤其是工資收入佔GDP的比重不斷下降,居民收入增速長期低於GDP增速。如果這種局面長期下去,則會影響經濟活力。未來經濟增速或在7.5%左右,財政收入的增速也應大體相當。
從財政收入方面看,2012年我國財政收入達到117254億元,未扣除價格因素的年均增長14.6%。
■ 名詞解釋
名義增長速度
主要反映居民持有貨幣收入的增減變化情況。計算方法是用報告期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減去基期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再除以基期居民每人平均收入。
實際增長速度
主要反映居民持有貨幣收入所能形成的實際購買力增減變化情況。計算方法是在居民每人平均收入名義增長速度中扣除同期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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