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5月19日電 (記者羅艾樺)廣東廣州市在日前舉行的加快北部山區發展調研工作會議決定,啟動2013—2015年新一輪扶貧開發:到2015年,實現被幫扶的相對貧困人口家庭每人平均純收入基本達到1萬元以上,被幫扶的相對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基本達到30萬元以上;扶貧開發工作也將由“突擊運動式”向“持久常態化”轉變,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
按照新出臺的《廣州市農村扶貧開發實施意見》,今年開始,新一輪扶貧開發的相對貧困戶認定標準從年每人平均收入5000元提高到7560元,實現了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銜接;相對貧困村認定標準從集體經濟年收入8萬元提高到20萬元。根據初步測算,新一輪相對貧困人口規模約為6.4萬人、2.5萬戶。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