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11月2日在“第十二屆中國改革論壇”上表示,房地産稅應在2015年進入立法程式,否則很難在2017年開始執行。
他表示,財稅體制改革包括預算管理改革、稅制改革、優化調整中央地方體制。房地産稅應在2015年進入立法程式。國務院在將其立法文本轉到人大一審、二審、三審、四審的過程中,會有激烈的爭論,此外還要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如果一年走不完立法程式,就要延至2016年。如果2016年仍不能完成,就會與中央的要求發生背離。“中央明確説,財稅改革重點的基本的事情2016年要見眉目”。賈康強調,房地産稅不能照搬美國的普遍徵收模式,必須設計一個“調節高端,給出低端扣除”的稅制框架。
對於消費稅改革,他認為,除對一些高端的帶有炫耀奢侈性的私人飛機、私人遊艇等加重稅負調節之外,可考慮在中央、地方體制層面,把煙酒、燃油、汽車等的消費稅徵收由原來的生産環節推到批發、零售環節,並將收入交給地方。把消費稅靠後的環節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總體得到的激勵是優化本地公共服務,促進轄區內市場建設,促進物流等各方面要素互動,轄區之間購銷兩旺,同時給地方增加一塊比較可觀的收入。
他表示,預計消費稅改革今年底之前應有消息,以便在下一年轉入實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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