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解決公積金異地流動、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可不可建立統一資訊共用平臺、成立公積金銀行,這些議題需要頂層設計去解答,更需要推進改革去破解 走過成色不足的“金九”,樓市已經邁入“銀十”。
能不能解決公積金異地流動、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可不可建立統一資訊共用平臺、成立公積金銀行,這些議題需要頂層設計去解答,更需要推進改革去破解
走過成色不足的“金九”,樓市已經邁入“銀十”。在房地産市場階段性調整之時,有購房計劃的市民自然將目光投向住房公積金,卻依然想説“愛你不容易”。近期廣州市民的感受尤為明顯。9月公積金貸款額度在首日兩小時內被“秒光”,10月額度也在9月下旬被“搶光”。另一方面,一些樓盤卻因嫌棄回款週期長而拒絕公積金貸款。市民與公積金之間隔著一堵玻璃門。
已經有20歲的“住房公積金”,誕生初衷是“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在推動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引導城鎮居民住房消費等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但是成長總有“煩惱”,在面對全國人大代表質詢時,就連原住建部部長姜偉新也坦承,公積金是他上任以來一直“非常頭疼”的問題。
住房與公積金曾經雙手緊握,如今卻若即若離。相比房價一路高企,公積金貸款額度明顯偏低,功能弱化,漸成“擺設”。實際操作中,“提取難”又在加劇這一趨勢。不少地方公積金提取存在手續繁、到賬晚、限制多等問題。值得警惕的是,剛性規定加上不良作風使絆,反而催生了公積金代取業務,一些“地下仲介”還要從中抽取高額佣金。
在有些人眼裏是“雞肋”的公積金,在另一些人眼中卻是“唐僧肉”。違規挪用,時有發生。近十多年來,在公積金條線上“翻船”的官員不少,他們往往通過偽造憑證等手段,將住房公積金借給房地産開發商撈取好處,還有的挪用出來放貸或自己揮霍。比如2005年,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樹彪,因貪污、挪用上億元公積金一案被判死刑。再如2013年,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車世剛,涉嫌違法挪用住房公積金高達11億余元。公積金管理上的漏洞,為權力尋租提供了肥沃土壤。
公積金本不該是少數人的“盛宴”,現實卻像跟多數人開玩笑。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僅靠工資和公積金貸款還是很難購置起商品房甚至保障房。買不起房,自然用不到公積金。據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透露,2013年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中,9%的貸款人使用了約80%的公積金餘額,而大約有80%的繳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積金。這就使得公積金貸款形成了一個怪圈:無房的人補貼了有房的人。
近期,許多地方嘗試利用住房公積金投建保障房,儘管有國務院批准試點的尚方寶劍,但還是遭遇“合理性”的質疑。“為什麼用我的公積金建保障房給別人住”,類似的追問在網上流傳。有觀點認為,建設保障房是重大民生工程,而資金缺口比較大。地方政府利用閒置的公積金去投資建設保障房,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公積金屬於職工所有,是繳存者之間的互助,而非統籌。住房公積金用於建設保障房,有“劃私為公”之嫌。如果從住有所居的大局出發,這種做法支援保障房建設,確實解決了部分低收入者的居住難題,客觀上或能緩釋公積金“劫貧濟富”的不公效應。但即便如此,公積金的使用管理,也不能忽視繳納者的話語權、參與權和決策權。圍繞公積金使用産生的這些爭論,一方面印證了公積金管理的現實複雜,一方面也説明,喚醒3萬多億元沉睡的住房公積金,還得靠改革之“吻”。
事實上,公積金業務不複雜,但公積金鏈條卻不簡單,涉及職工、單位、仲介機構、管理中心、經辦銀行、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等。改革就是動奶酪,從機構改革後還存在應撤未撤的分中心,從幾百套公積金管理系統不能互相連通,挑戰可見一斑。但群眾的呼聲就是改革的指向。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要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和監管機制。能不能解決公積金異地流動、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可不可建立統一資訊共用平臺、成立公積金銀行,這些議題需要頂層設計去解答,更需要推進改革去破解。
[責任編輯: 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