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公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該文件明確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這標誌著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臺。記者關心的是與農業人口息息相關的農村集體用地,所謂俗稱的“宅基地”或“小産權房”,又會面臨怎樣的變革?
記者曾生活在廣州的城鄉結合部,這裡有居民身份的人,也有農民戶口的人。聽媽媽説,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曾有機會“農轉非”,大把人“打崩頭”要吃國家口糧,結果不到10年,這批人全部後悔,因為隨之而來的經濟大潮使農村人口收入大變樣,同是農民出身的鄰居,每年有旅遊費有分紅,成為工人的村民卻紛紛下崗,與村裏的分紅無緣。
記得2008年,記者到芳村一個商業旺地看盤,這個商業旺地是附近村裏建起來的住宅樓,外立面是流線型,從外面看非常有現代范兒,不過也因此而使裏面的間隔出現不規則,村裏人不太喜歡,剩下幾十套以5000多元/m2的價格賣出來。當時芳村商品房二手房價大約在“7字頭”,這個不能辦房産證的宅基地因地頭好且是電梯房,賣“5字頭”已算很貴。記者踩盤時賣房的人告訴記者,那條村在附近早已有一個宅基地項目,通過“三舊”改造補地價,已成功“洗白”變成商品房,不信可去現場看看。記者循線索到另一個樓盤看,該樓盤在當時已入住三四年,經與地産仲介人士確認及到房産登記部門核實,該樓盤的確是已出房産證的商品房項目,當初的確是以宅基地項目出售。不僅僅在芳村,在白雲、花都等地,宅基地項目或明或暗在市場上流通,他們有一個更加直白的稱謂——小産權房。據消息人士,小産權房也要看是否經規劃報建,早前花都一棟已建好的小産權房就是因為根本沒有經規劃報建而被拆除。經正式規劃報建的小産權房可以賣給符合資格的買家,一般為當地的村民,外人通過在村委會進行備案而購買小産權房,以後若遭遇拆遷是否能獲得與村民同等待遇,在各處有不同的判案先例,小産權房是否買得過難以判斷。
如今農業戶口成為居民已是大勢所趨,與農業人口有著密切關係的集體用地、小産權房到底會有著怎樣的變革前途,相信是房地産業以及有心入市投資的人士所關心、期盼的,相信隨著戶籍改革,農村土地、農村房屋的登記等系列問題早晚會給出答案。(文:記者李鳳荷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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