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是深圳最大的客家聚居區,歷史悠久,古建築、古村落較多,而龍崗街道又是龍崗區內古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較為集中的區域,除了擁有深圳最大的客家圍屋——鶴湖新居外,文物普查顯示,龍崗街道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共有55處,這些文物保護點淹沒在周圍的民居、廠房之間,保護環境令人擔憂。
與此同時,龍崗街道也是龍崗區轄區內城市更新項目較多的街道,為了加強對不可移動文物點的保護,龍崗街道在全區率先成立了文化遺産辦,加大宣傳力度,並在合理利用這些文化遺産方面積極開始探索。
現狀 “原來還有這麼多精美的老建築”
璇慶新居位於深圳市龍崗鎮蘭水塋沙背壢村,為馬來西亞華僑邱滿所建的家族居所,因主人邱滿字璇慶而得名。建築結構是三堂兩橫兩炮樓圍屋,新居完工於1936年,西洋式廊柱、巴洛克式山墻、中式庭院,具有中西合璧的氣息。目前整個建築已被埋沒在周圍的民居、廠房之間,保護狀況堪憂。
璇慶新居只是目前龍崗街道眾多不可移動文物點中的一個。根據龍崗區提供的數據,龍崗街道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共有5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外(鶴湖新居),其中古建築39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3處,古遺址2處、古墓1處,分佈在七個社區,南約10處,南聯9處,新生6處,龍東3處,龍新12處,同樂6處。“很多人看到我們名單目錄上的照片,都會驚嘆龍崗街道除了鶴湖新居,原來還有這麼多精美的老建築。”龍崗街道文體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這位負責人表示,自2012年文物部門公佈了不可移動文物點之後,街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上級業務部門的規定和指導下,建立了街道文物管理制度、檔案制度、巡查制度等相關制度,“我們逐一核實轄區內現今55處文物保護點的詳細位置、文物點存在狀況以及文物基本數據;同時建檔建制,對轄區內文物檔案資料進行了分類和分區域,建立一物一檔一簡介,統一歸檔。此外我們也完善了登記文物點安全責任體系工作,進一步對每個文物安全責任落到社區、居民小組以及房屋的所有人或所有權人。”
“街道領導很重視這項工作,經過街道的大力宣傳,目前社區和居民對文物點的保護意識明顯增強。”龍崗街道相關人士表示,以前出現過舊改項目拆除老建築的現象,現在舊改,涉及到文物點,開發商都會被告知在沒有相關部門審批許可的情況下,不可擅自拆除文物點。
困境 大部分老建築出租給外來人員
環水樓位於龍崗街道龍新社區“蘭水坣”村,背靠求水嶺,是一座典型的客家城堡式圍屋。這座頗具規模的客家圍龍屋在1880年開始修建,兩代人用了18年才建成完工。環水閣樓佔地約10畝合6000多平方米,因前有無名小溪繞屋而過,故稱“環水樓”,但河在1993年被填掉蓋屋。據當地老人回憶,環水樓當年相當熱鬧。數十戶人家生活在一起,大家生活和睦,忙完活後,大家就會在屋前的大樹下聊天。而後,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大家陸續搬離,熱鬧的環水樓逐漸冷清,樓內開始長出雜草,許多墻體脫皮,部分屋頂瓦片坍塌開了“天窗”,成了收廢品人員的聚集地,頹敗之象日趨嚴重。
環水樓現狀頗具代表性。記者了解到,目前有不少文物保護點由於年代久遠,缺乏維修,已經處於危房狀態,絕大多數都租給外地人使用,很多是租給廢品回收人員,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
據介紹,文物保護點的社區責任主體不夠明確,缺乏完善系統的管理和相應的經費,是困擾保護工作的一大困難。龍崗街道有關人士介紹説,目前不可移動文物點沒有任何經費點對點保障,只能維持現狀,由房屋權人自己修護,有些維護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但要真正申請下來很困難。
“而且這些老建築的業主也希望能夠舊改,畢竟舊改帶來的財富比出租要多得多,這也增加了保護的難度。”有業內人士表示。
為加大對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點的保護力度,龍崗街道設置文化遺産辦(含物質和非物質遺産),這是目前在街道層面全區唯一的一個對口區文物辦的機構。“不過,缺乏專業人才和專業隊伍,隊伍建設不完善,致使有些業務開展比較困難。”
出路 積極探索合理開發利用
面對著日新月異的城市發展,這些帶著歷史沉澱的文物點除了加強保護,能否在新時期合理開發利用,使其重新煥發出新的生命力呢?
“它就這樣荒廢下去,實在太可惜了。”環水樓日益破敗,環水樓的看護人葉端雪老人感嘆道。他做好日常的清理維護工作,還四處走訪,花了4年時間整理出了5篇有關環水樓的文獻資料,並向龍崗街道相關部門遞交了這些材料,希望得到政府的幫助。
“看到葉老提交的相關資料,街道領導十分重視,組織相關部門對‘環水樓’進行了專題調研,並邀請區文體旅遊局領導前來參觀考察,目前‘環水樓’已經成為龍崗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又順利通過了龍崗區‘不可移動産文物保護點’的審核。”龍崗街道一位負責人説。龍崗區負責人也提出,希望能夠對這些文物點進行科學開發,讓這些老建築重新煥發生命力。
業內有關人士表示,對於環水樓這樣的老建築,可以由政府出資將其租下來,在不改變建築原來結構、原貌的前提下,進行整治、修繕,做成一些簡易會所,供社區居民休閒娛樂,進行文化活動,“而且創作基地這一類的文化活動點也可以充分利用這些老建築。”
也有人士建議説,如果一些不可移動文物點所屬區域需要進行城市更新,可以引導開發商投資,在不改變建築原來結構、原貌的前提下對其進行有針對性的開發利用,“比如做成社區博物館、社區會所等。”
“當然每個具體的文物點的情況不同,不同的點應該有不同的開發利用模式,可以先選取一些點進行合理開發利用,帶動整個面上的探索,而這些老建築也只有合理開發利用起來,才有利於更好的保護。”
南方日報記者 鳳飛偉 通訊員 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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