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5日,市民前往海淀房管局房屋登記中心給房産證加密碼。《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範(試行)》7月1日起實施,買新房可自辦房産證。實習生 王飛 攝
新京報訊 交給開發商數百元的房産證代辦費,苦等數年房産證才拿到手,購房人將告別這樣的境遇。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修訂後的《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7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購房人購買預售的新房,可以單方自行辦理房産證。
開發商代辦房産證一兩年才能拿到
“我交錢買了新房,卻要等上一兩年才能從開發商手裏拿到房産證。”不少購房人都有這樣的苦惱。
據了解,過去購房時,開發商都會要求購房人交納數百元的代辦費,由其代辦房産證。而往往時間會設定在收房後的一年內,大多數開發商會拖到期限的最後才辦下房産證,購房人幹著急也沒用。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説,這是因為新建商品房按規定應當由開發商先辦理初始登記,也就是辦理大産權。然後再由開發商統一為購房人辦理每戶的房産證。由於開發商辦分戶産權證一般是分批進行,這就造成有些購房人買房後等上好幾年才能拿到房産證。
由於購房人較多,開發商均是分批申請辦理。而且由於辦理登記需買賣雙方共同申請,也就是開發商和購房人一同辦理,如果開發商不配合,購房人無法單獨申請辦理房産證。
住建委網站公示房屋資訊後即可開始辦理
新的《規範》規定,開發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記後,應當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備案手續,並將其申請書、營業執照、委託書、購房人名單、房號清單等申請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給登記部門備案。
這樣的話,購房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證件、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隨時自行辦理房産證。但房屋地址、面積和價款有變化的,還應當提交與開發商簽訂的補充協議。
今後,無論是商品房,還是經適房、限價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只要是新建並且進行預售的房屋,購房人都可以這樣辦理房産證。
購房人何時可辦房産證?這位負責人説,今後,開發商在完成房屋的初始登記後,市住建委網站上會公示該開發商的名稱、房屋坐落、房屋用途、房屋面積以及登記時間。購房人看到公示後,就可自行前往辦理房産證。
【亮點】1 房屋贈與
贈與雙方到場無需公證
過去,假如父親想將名下一套房屋贈與自己的兒子,過戶前必須先去公證處辦理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支付公證費。此次修訂後的《規範》中,取消了贈與合同必須公證的要求。
“房屋贈與屬於贈與方和受贈方共同申請辦理的事項,在雙方提交贈與合同且本人到場的情況下,登記部門有能力審查贈與行為的真實性,因此無需要求辦理公證。”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説,如贈與方不能到場,委託他人辦理,委託書必須公證,避免假冒産權人將房屋贈與他人;受贈方不能到場,其委託書無需公證。
沒有購房資格可否獲贈房屋?
該負責人表示,按現行限購政策,受贈方須具有購房資格才能接受贈與。贈與房産辦理産權過戶前,應先核驗受贈人的購房資格,核驗通過後,才能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過戶登記完成後,獲贈房屋將計入受贈人家庭的房屋擁有套數內。
需要指出的是,同一家庭成員之間互相贈與房産,因家庭房屋總數沒有增加,不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
受贈房是否為夫妻共有財産?
這位負責人説,根據《婚姻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贈與房屋時,贈與協議中明確指定將房屋贈與夫或妻一方,這樣該房屋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産,即使離婚時對方也不能要求分割;如果未明確指定,則該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為減少法律糾紛,建議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寫明將房屋贈與給受贈人本人還是受贈人及其配偶。
此外,共有房産贈與他人需夫妻雙方同意。
【亮點】2 維修資金收據
辦房本不用維修資金收據
新《規範》中,還取消了預售商品住宅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時要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據的規定。也就是説,購房人辦理房産證時,不再需要提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收據。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足額收取,新《規範》規定開發商在辦理商品住宅的“大産權”時,不再區分是否是預售項目,全部都要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訖證明。即開發商在辦理“大産權”時,維修資金就必須要按整棟樓交齊。
這位負責人稱,因為辦理“大産權”是在業主辦理房産證之前,在保證整棟樓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情況下,沒必要在辦理房産證時再收取專項維修資金收據。
【亮點】3 房改房補證
房改房補證不必單位證明
新《規範》中,還取消了房改房遺失補證需售房單位出證明的規定。
按照北京之前的規定,房産證遺失的,産權人在登報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但房改房的房本如果遺失,需原售房單位出具已領證的説明後才能補發。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的背景是,由於房改房房産證都是由單位代為辦理,一些單位在售房時與職工有特殊約定,為防止職工擅自將房屋上市交易,職工的産權證往往由單位統一保管,以此約束職工。
該負責人説,由於遺失補證並非房屋上市交易,不會發生新的登記行為;再者房改工作在北京已經進行了20幾年,原來的售房單位有的重組、改制,有的已經不存在甚至已破産,如果再找原單位開證明,確實非常困難,而且也無必要。因此新《規範》中取消了這一規定,簡化了辦事程式,方便了群眾。
■ 追訪
新規與不動産統一登記無關
去年,國家明確決定整合不動産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而房屋登記是不動産登記的一項重要內容,此次北京修訂房屋登記規範,是否與不動産統一登記有關?
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佈的《規範》只是對此前版本的修訂,主要體現在技術操作層面,不涉及管理體制。這次修訂主要對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出發點在於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防範交易風險,同時進一步規範了登記機構本身的行為。關於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堅決服從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待相關工作方案出臺後,再按新的要求執行。
此外,對於此次修訂稿與限購政策的關係,這位負責人稱,目前北京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對購房人資格有一定要求。修訂稿僅就房屋登記的一般性要求做了規定,涉及限購內容的,由於有專門規定,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馬力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