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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清尾款再看房 開發商物業“算計”業主

2014-04-28 14:51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被投訴對象】江西萬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及 “力高國際城”物業服務中心

  ◆【投訴主題】收房流程有問題,沒能及時發現房屋品質問題等

  ◆【投訴人】業主梁女士等

  收房時,開發商沒有提供“兩書一表”,要求業主先交清尾款再看房,導致業主無法及時發現房屋存在的品質問題;收房後,物業服務中心要求業主安裝防盜報警系統,每月收維護服務費38元。日前,江西省南昌縣象湖新城金沙二路“力高國際城”小區業主代表梁女士,向本報江西記者站反映,小區開發商、物業服務中心“算計”業主。

  收房後發現廚房漏水

  2012年6月底,梁女士花費43萬餘元,在“力高國際城”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約定交房時間是2013年年底前。

  2013年12月30日,梁女士接到開發商的收房通知,來到收房現場後,既沒有看到“兩書一表”等材料,也沒有人帶領業主去驗房,只是被要求先交清物業費、燃氣安裝費、契稅等1萬餘元尾款,再簽名領鑰匙。梁女士提出異議。開發商置之不理,稱“如果不先交清尾款,就不能領新房的鑰匙,這就是我們的流程”。萬般無奈,梁女士只好同意先交費再看房。

  拿到新房鑰匙後,在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梁女士在新房裏轉了一圈。和大多數購房者一樣,梁女士簡單地摸了摸墻壁,試了試窗戶,覺得沒什麼大問題,就收房了。

  今年春節過後,梁女士開始裝修新房,恰好遇上陰雨天,裝修工人發現新房漏水,廚房變成了“水簾洞”:雨水順著廚房煙囪口的墻面往裏滲,沿著墻壁流到地面,形成了一個個小水坑。

  近日,記者來到梁女士的新房——“力高國際城”小區5棟1單元1702室。記者看到,廚房的煙囪口正向室內滲水,不僅整個煙囪下面的墻面全被浸濕了,地面上還形成了一個個小水坑。梁女士的丈夫張先生告訴記者,裝修工人發現廚房漏水後,專門去頂樓察看,發現兩棟樓之間的伸縮縫沒有銜接到位,遇到下雨天,雨水就會順著伸縮縫流向煙囪,然後滲入墻壁。“不僅是我家漏水,小區裏還有上百戶業主的廚房漏水,大家當初都是在沒有驗房的情況下被迫直接收房的。如果是驗房時查出的問題,我們肯定會等問題解決後再收房。但現在是收房後才發現問題,我們向物業公司反映過多次,都沒有解決。”張先生對記者説。

  記者和張先生一起來到“力高國際城”物業服務中心。該中心項目部陳經理告訴記者,業主們反映的廚房漏水問題,他們已經一一做了登記,向開發商反映了,準備統一時間讓維修工人去修補。“力高國際城”的開發商是江西萬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該樓盤售樓處工作人員證實了陳經理的説法,稱開發商召開了專題會議,近期會有具體方案徹底解決問題。至於業主收房前沒能先驗房一事,工作人員解釋稱,本來公司是準備先驗房再交鑰匙的,但因為當時是統一交房,一個星期內要交1000多戶,所以就簡化了驗房流程。

  “建議”業主裝防盜系統

  讓業主們耿耿於懷的除了開發商未處理好的新房漏水問題,還有物業服務中心此前張貼的一紙通知。該通知建議業主另行安裝防盜報警系統,安裝免費,但日常維護服務費為每月38元。

  梁女士説,今年1月9日,物業服務中心張貼了一則通知,稱“近期犯罪分子通過專業技術開鎖、攀爬水管道、空調支架等手段在小區及周邊瘋狂盜竊,為了加強小區各位業主人身和家庭財産的安全,物業除加強管理外,特引進無線聯網智慧防盜報警系統,為每家每戶提供防盜報警系統看防服務……為了業主自身及財産安全,建議業主統一安裝,統一接警……費用為38元/月”。

  梁女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力高國際城”的高層物業費是每平方米每月1.2元,而周邊的小區為0.88元。她家的房子面積90平方米左右,物業費大約是每月120元,如果再加上防盜報警系統每月38元的維護服務費,總共就要將近160元,比周邊的小區高出近一倍。“小區安保本來是物業的責任,讓業主安裝防盜報警系統,物業是否涉嫌轉嫁本應由自身承擔的安保責任?”採訪中,不少業主疑惑地問記者。

  對此,“力高國際城”物業服務中心項目部陳經理解釋稱,這是自願安裝的,業主可以選擇不安裝。陳經理告訴記者,安裝防盜報警系統的是另外一家公司,他們和開發商簽了合同,每個月的38元服務費也是由安裝防盜報警系統的公司收取的,與物業無關。

  沒驗房別拿新房鑰匙

  記者和張先生來到南昌縣房産管理局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反映情況。該辦市場處蔡科長告訴張先生,如果業主準備向房管局投訴新房的品質問題,需提交書面的投訴書。房管局受理投訴後,會到樓盤進行現場調查,並根據現場調查發現的問題,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江西省聯創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小毛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房地産開發商正常的交房流程是:業主先看到“兩書一表”,即《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然後再驗房,最後才是繳費、簽文件、拿鑰匙收房。《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品質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此外,《建築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所以,開發商有義務修複業主廚房漏水的問題,否則,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南昌市東湖區消協秘書長姚紅珍同意吳律師的觀點。姚紅珍提醒消費者,在房屋交付以前,有權要求先驗收,發現有品質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由此導致業主逾期入住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沒驗房消費者千萬不要拿鑰匙,因為拿鑰匙就意味著已經同意收房了,也意味著認可房屋沒有品質問題。維護小區的安全是物業服務中心的法定責任。不管業主是否安裝了防盜報警系統,物業服務中心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小區業主的安全。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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