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5月30日電(記者賈遠琨、王琳琳)國航網站公佈的“國航上線機上付費座位預訂産品”服務公告近日引發熱議。航空公司票價中是否已經包含了選座費用,這一收費項目雖可以滿足一些旅客選座的需求,但收費是否合理?所收取的費用是否成為航空公司的利潤增長點?此種收費名目是否符合價格管理和消費者保護的相關規定?
旅客:加收“選座費”是“變相提價”?
“選座費”創始於廉價航空公司,這是在保證票價低廉的前提下,為滿足旅客的額外需求而收取的費用。然而,傳統航空公司並不走廉價路線,在票價基礎上加收“選座費”引發爭議。
歐美航線是國航的優勢航線,不僅成為北京旅客赴歐美的重要選擇,也吸引了周邊地區的旅客。根據國航網站發佈的服務公告資訊,國航恰恰在這些優勢航線上推出經濟艙座位預訂付費産品。主要航線包括北京赴休斯敦、舊金山、洛杉磯、法蘭克福、巴黎、倫敦六條。
選座服務並不是新鮮事物,通常座位選擇是先到先得,提早辦理登机證的旅客可以選到相對較好的座位。一些機票銷售電子平臺也為旅客提供了座位預訂的服務。比如,攜程網絕大多數國內航線、部分國內航空公司飛北京的國際航線以及部分國外航空公司航線,都可以提前兩三個月鎖定座位,而這項選座服務是免費的。
“選座費”公佈後,很多網友認為國航開始“變相提價”。一些旅客認為,作為傳統航空公司,票價當中已經包含了相應的餐食、行李托運以及選座服務。如果“選座費”成立的話,那麼航空公司每推出一項特別服務都可以額外收取費用。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專家張起淮認為,由於提前選座位多以旅客通過全自助的方式完成,幾乎沒有給航空公司增加任何人工成本,航空公司如果在已經收取既定票款的基礎上,收取“選座費”,就相當於在原來已經核準的票價上,通過選座費的方式增加一架飛機整體的收入,選10個就增加了1000元,選100個座位就增加了10000元,這便是整機的“變相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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