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平常喝的瓶裝水中,礦物質水佔了很大份額。要知道,一瓶礦物質水從生産到市場流通,需要經受各種各樣的標準“考驗”,就好像一位在職的合法公民一樣,每瓶礦物質水也要持有“身份證”、“工作證”和“上崗證”,對應的則是《飲料通則》、《飲料企業良好生産規範》以及《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只有三證齊全的瓶裝礦物質水,才能放到市場上與消費者“親密接觸”。
身份證是每個中國公民合法居留的證件,“國家標準”就相當於産品的“身份證”。礦物質水的“舊身份證”是1996年施行的《軟飲料的分類》(GB10789-1996),在“其他水飲料”中的定義為:“由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為水源,經純化處理(或未經純化處理)後,添加或通過一種特定裝置,使其含有一定量的有利於人體健康的微量元素或礦物質的水。”該標準一直沿用到2007年年底《飲料通則》正式實施之前。
2007年出臺的《飲料通則》已成了礦物質水的“新身份證”。“新身份證”將舊版中不夠明確的地方加以增補,特別針對“礦物質水”以及“天然水”這兩種新興水種給予承認,從此飲用礦物質水成為包裝飲用水六品類之一,齊名于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等。
目前,天然礦泉水與純凈水已有産品國家標準,飲用礦物質水國家標準已經立項,正在進行制定中,且與瓶裝天然飲用水相同,已有數省制定了地方標準。業內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選擇礦物質水時,要注意兩點:首先就是選購有品牌歷史悠久,有品質保障的大品牌産品,因為這類産品的企業標準都很嚴格,且産品經過多年流通證實是絕對安全可靠的;其次就是要選擇從正規渠道,如大超市、大賣場或者指定銷售網點購買,以防買到假冒偽劣的産品。
著名營養學家李復興認為,健康飲用水應該具備3個條件:一是沒有污染的水(沒有異味、沒有有害及有毒物質的存在),二是沒有退化的水(具有生命活力的水),三是符合人體生理需要的水(含有人體需要的天然礦物質、微鹼性等)。環環相扣,經過各個機構的嚴格檢驗,一小瓶礦物質水才能最終與消費者“親密接觸”。當我們喝著清新爽口的礦物質水時,也許誰都沒有想到原來它要經過這麼多道複雜手續,也要三證齊全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