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原扁辦主任馬永成林德訓19日將與吳淑珍對質

2009年03月05日 14: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繼續審理扁家弊案,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今天第三度出庭應訊。庭訊中兩人都交由律師發言,並堅持不認罪,把所有責任都推到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的身上,還強調吳淑珍的供詞沒有證據能力。由於同案被告吳淑珍已經申請對質,兩人被排在17日陳鎮慧實質審理庭之後,于19日出庭與吳淑珍就“機要費案”進行對質。

  據臺媒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審理扁家弊案,馬永成和林德訓今天上午先後到臺北地方法院出庭應訊。 庭訊中兩人都交由律師發言,兩每人平均不認罪並質疑筆錄沒有證據力。除了質疑筆錄證據之外,兩人律師還對“機要費”核銷的文件提出疑問。馬永成的委任律師質疑,審核支出報告單無法確定是否為本人簽名,且馬永成也不是會計人員,所以相關文件無效,不具有證據能力。臺檢方檢察官表示,相關證明被告偽造文書的直接證物,當然可以作為訴訟證據。

  臺檢方檢察官和馬永成、林德訓的委任律師團在庭上激烈交鋒,律師團稱馬永成和林德訓完全不知情,並把責任全都推到陳鎮慧身上,企圖從“機要費案”中脫身。由於同案被告吳淑珍已經申請與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等多名被告對質,因此在17日吳淑珍與陳鎮慧對質之後,馬、林二人將在19日出庭與吳淑珍就“機要費案”進行對質。(沈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