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5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陳水扁涉及的“機要費案”,並傳喚曾擔任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的馬永成及林德訓兩人。馬、林兩人的律師在法庭上質疑,吳淑珍的筆錄並沒有跟馬、林兩人做交互詰問,因此不具證據能力,同時也將詐領“機要費”的問題推給會計部門和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要求她們應該負起承擔的責任。
據臺媒報道,兩人的律師在法庭上都表示,“機要費案”中馬、林兩人都只是負責被動簽字的角色,而“機要費”報銷的相關資料一共有兩份,一份交給了吳淑珍另一份則由陳鎮慧保管,均與馬、林二人無關。
儘管兩人律師採取切割策略,不過日前陳鎮慧及吳淑珍在出庭時都表示,不實的發票核銷都是林德訓和馬永成所指示,供詞對馬、林兩人相對不利。陳鎮慧日前除在法庭上認罪之外,也表示是吳淑珍指示她把錢帶進陳水扁官邸,然後再由陳水扁官邸發給核銷單,而且陳鎮慧強調,所有的過程馬永成跟林德訓兩人都知情。
對昔日上司林德訓以及馬永成把責任全往她身上推,陳鎮慧19日出庭時似乎感到心寒又滿腹委屈,開庭不到5分鐘,陳鎮慧全部認了洗錢、貪污、偽造文書與偽證四大罪,而且還兩度以微弱的聲音表示願意認罪。
此外,陳鎮慧還表示,當她時要搬出陳水扁辦公室時發現相關核銷單已經找不到了。陳鎮慧稱,她詢問林德訓的秘書,林的秘書表示,是林德訓把所有的核銷單都銷毀了。不過,陳鎮慧也強調,林德訓銷毀核銷單是林德訓的秘書告訴她的,她事後並沒有求證這件事。(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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